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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1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
|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昆地(2009)挂字第45号
经昆山市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昆山市开发区中华园路南侧、柏庐路西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位置图
注:用途为商住(商业建筑面积小于总建筑面积的10%),如建设30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商业比例可再增加10%。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三、竞买者报名申请时间:自2009年9月29日上午9时至2009年11月3日17点止(双休日除外)。竞买申请人报名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竞买报价单以及保证金进帐单。竞买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报名时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及报价时间:自2009年9月29日上午9时至2009年11月5日下午14点止(双休日除外)。 五、本宗地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为柒仟贰佰万元整人民币。 六、土地挂牌出让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阅挂牌出让文件。敬请参与者于本公告发布后与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联系、咨询并索取资料。联系电话0512-57306912,传真0512-57313945,资料索取地点:市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中心、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国土窗口。 七、挂牌交易报名地点:市国土资源局底楼土地交易大厅。 八、报名地点: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各乡镇分局所、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国土局窗口。
开发区中华园路南侧、柏庐路西侧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一、竞买者在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后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 二、挂牌出让文件有: 1、昆山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昆地(2009)挂字第45号]。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名申请表。 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申请表。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现场竞价确认表。 7、开发区中华园路南侧、柏庐路西侧地块经济规划指标。 8、开发区中华园路南侧、柏庐路西侧地块规划红线图。 9、出让合同样本。 上述文件由昆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凡在本国土资源局经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获得过土地,且未经本局同意、无故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禁止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市国土资源局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竞买申请人方可报名。 四、市国土资源局自发布挂牌公告之日起,向有意参加竞买者发放所有挂牌出让文件,并组织报名登记。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人须全面审阅挂牌出让文件内容,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向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咨询。申请人应现场踏勘挂牌出让的土地,对土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申请竞买前提出。竞买申请人向昆山市国土资源局递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申请书》后,视为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现状及挂牌出让文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六、竞买申请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在报名登记前将保证金柒仟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存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报名时出具银行进帐单。 竞买申请人(个人)报名参加该地块的竞买,须以本申请人名义,在存款所在银行办理特种转帐手续,将保证金柒仟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存入以下指定的银行帐户(不可直接现金解款入帐),报名时出具银行特种转帐贷方凭证。 户名: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1)开户行:江苏银行昆山支行帐号:910015332000004386 地址:昆山市长江中路400#长江大厦 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不计息)。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出让结束后给予全额退回(不计息)。
七、本地块报名申请时间是自2009年9月29日上午9时至2009年11月3日17点止(双休日除外)。竞买申请人应亲自到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交易中心报名登记。竞买申请人报名登记时须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和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竞买报价单以及保证金进帐单。如需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个人报名参加该地块的竞买,报名登记时须出示有效的本人身份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并提交报名申请表、竞买报价单以及保证金入帐证明。如需委托,需同时提供委托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竞买人报价单所报价格必须高于报名登记时最新挂牌价格,且每次加价幅度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九、竞价过程中,土地价格不断更新,竞买人可以要求二次及以上报价的(再次报价)。再次报价数目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只需在竞买报价日期截止前提交竞买报价单即可。 十、本次挂牌出让及报价时间:自2009年9月29日上午9时至2009年11月5日14点止(双休日除外)。挂牌出让竞买报价时间截止后,根据竞买者报出的价格,以报价最高者暂定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起始价者除外。若只有一个竞买申请人,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则此次交易成交;在规定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竞买申请人的,允许多次报价,价高者得。 在挂牌竞买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仍要求加价的,应在2009年11月5日下午14点至14点10分内提出加价书面申请,出让人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活动,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现场竞价活动在2009年11月5日下午14点15分开始进行。 十一、现场竞价规则: (一)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二)应价方法:以举牌方式应价。竞买者应价时,应价数不得低于竞价起始价,每次举牌应价增加价格的幅度须为每平方米10元或10元的整倍数,否则应价无效。 (三)竞价起始价为挂牌期限截止时的最高报价。 (四)竞价人必须在前一次报价确认后三分钟内举牌加价,超过三分钟没有举牌加价者,则前一次报价为最终成交价,报价者为竞得人。 十二、现场竞价须知。 (一)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竞买现场; (二)现场竞价活动采用刷卡进门方式,每竞买单位只允许3人进入竞买现场; (三)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在会场内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者设成静音模式; (四)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竞买人进入竞买现场,不得吸烟、吐痰、喧哗,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保持会场的严肃性,否则工作人员有权要求其退场; (五)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就坐在指定的竞买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如有异议或疑问,应在进入竞价大厅前向工作人员咨询; (六)参加现场竞价活动的竞买人在现场竞价活动结束前,不得随意离开竞价现场; (七)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就坐在休息区范围内,并在会场保持安静。 十三、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当即向竞得人发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成交通知书》。
十四、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无效竞买申请书: (一) 申请文件在申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 (二) 申请文件不齐备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 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 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五) 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 (六) 竞买人报价低于当前最高报价的; (七) 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八) 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对被认为无效的申请文件不作解释。
十五、竞得人必须在2009年11月12日前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照规定时间签订出让合同的,市国土局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成交资格。竞得人可以为第二高报价者。 十六、地块现状及其基础设施条件: 三通一平,由开发区管委会在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将土地交付给中标者。 十七、其他 1、土地出让金的付款方式: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缴付出让金总额的15%作为出让金定金(包括已付的保证金);签订合同后第一个月内再付出让金总额的50%;签订合同后第二个月内再付出让金总额的35%。竞得人未按照以上规定期限付清出让金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出让合同,竞得人已交付的出让金定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契税按规定由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缴纳。 3、本出让地块建设期限为二年。 4、城市基础设施费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缴纳。 5、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昆开规新地设(2009)014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点实施。 十八、为参与竞买活动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竞买者自理。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 | | 来源: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09/10/24 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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