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市规划,经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位置及规划指标概况:
地块编号 |
地块坐落 |
出让面积(M2)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杭政储出[2009]75号 |
拱墅区(杭一棉D地块),东至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杭一棉地块,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吉祥寺路,北至规划道路 |
33022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2.1 |
28% |
30% |
杭政储出[2009]76号 |
拱墅区(杭一棉C地块),东至吉祥寺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巨州路,北至规划道路 |
51894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3.0 |
28% |
30% |
杭政储出[2009]77号 |
江干区(丁桥R21-23地块),东至杭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地块,南至环丁路,西至长虹路,北至丁群路 |
52872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2.3 |
28% |
30% |
杭政储出[2009]78号 |
江干区(丁桥R21-26地块),东至丁桥港支流,南至丁石路,西至笕丁路,北至丁桥东单元R22-15地块) |
76829 |
住宅(设配套公建)用地 |
2.3 |
28% |
30% |
杭政储出[2009]79号 |
上城区(复兴地区C1-17-11地块),东至飞云江路,南至之江中路,西至杭州钱塘江客运旅游有限公司,北至杭州金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钱塘天地) |
12403 |
商业金融业用地 |
5 |
40% |
25% |
注:地块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二、挂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凡符合挂牌出让文件要求的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价,也可以联合竞价。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每一幅地块参加竞价的条件和规划条件详见各宗地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地点
本次土地挂牌地点设在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详细地址:杭州市东新路155号(和平家俬城四楼)拍卖厅。挂牌地块具体情况在拍卖厅电子屏或公示栏中公示。咨询电话:0571—85085448,85085449,88227623。 四、本次挂牌报价时间 自2009年11月16日上午8:30起至2009年11月26日下午2:30时整止(工作日)。
报名截止时间:参加挂牌竞买的竞买人可在2009年11月9日至2009年11月19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提交挂牌须知规定应提交的有关文件,并填写挂牌出让报名表,向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缴纳保证金后,办理挂牌申请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可于2009年11月3日起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新路155号和平家俬城四楼)B53、54号土地交易窗口索取。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