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
位置 |
用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报价
增幅
(万元) |
2010G020 |
大岭山
金桔村 |
52364 |
商住 |
70 |
≤2.0 |
≤30% |
10100 |
100 |
1、2010G020地块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水、通电、通路。按现状出让,成交后30日内由大岭山人民政府按现状条件将出让宗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
2、2010G020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每口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
3、2010G020地块的规划建设要求:①开发建设期为2年:宗地建设项目在2011年4月19日前开工,在2012年4月19日前竣工。②竞得人须按2008—15--006号《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的要求进行建设。
4、项目建成后,大岭山镇人民政府优先选择楼层为三至六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的商品房受让,用于安置补偿和人才公寓。受让方对外销售价低于4050元/㎡的,按销售价受让;高于4050元/㎡的,按4050元/㎡受让。商品房交付标准为毛坯房,交付时间为土地出让成交三年内。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月28至2010年3月17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第7、8号窗口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3月17日(工作时间),到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场部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3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10年3月1日 9 时至2010年3月19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其他币种恕不接受。
3、2010G020地块的成交地价款付款期为6个月,分三期交付,即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付成交价款的50%(同时须缴齐交易手续费和契税;)第二期自成交日起计3个月内缴付成交价的30%;剩余20%自成交日起计六个月内付清。除成交地价款外,竞得方还须同时另行交付下列税费(税费标准按现行规定计算,如有变动,以土地成交时的规定为准):契税(按成交价的3%计征)、征地管理费:88465元和契税259712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分段累计,交易双方各付50%)。
4、竞得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全额转作出让合同的定金(如保证金金额低于成交价款的10%,定金按成交价款的10%设定,定金抵作出让金)。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268号测绘大厦二楼
2、联系电话:26983722;26983723
3、联 系 人:陈先生 刘小姐
4、竞买保证金帐户:
帐 号: |
500041316409016 |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东莞银行中心区支行 |
或
帐 号: |
769902644410388 |
户名:东莞市土地交易中心 |
开户行:招商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 |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