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10年3月11日发布出让公告,定于2010年3月31日至2010年4月13日的工作时间,在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703室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简况
宗地编号GXIII-(13)-7-1 ,位于纬十四路以南、经三十路以西,土地面积20000平方米(折合30亩,面积以实测成果为准),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年限50年,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小于30%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20%不大于3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大于宗地净面积的7%。
上述宗地,宗地红线外“七通”( 通上水,通雨水,通污水,通电,通讯,通天然气,通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竞买单位须符合《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008]24号)的规定。凡经查实存在土地闲置或欠缴土地出让金行为的单位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宗地挂牌起始价:870万元,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30万元。
五、凡有意竞买者,可在挂牌期间持介绍信到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703室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索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竞买申请,受理竞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9日16时整,受理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13日16时整。本次挂牌不接受邮递、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报名需提交有关资料(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贰拾万元整,竞买保证金必须在报名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高新支行
帐 号: 3700024609088302122
联系人: 焦 宁
电 话: (029)88333756
网 址:http://www.xdz.com.cn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