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偃师市人民政府批准,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10-0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5日至 2010年5月16日,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15日至2010年5月16日,到偃师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5月16日下午17:3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5月16日17:30时前确认其竟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偃师市国土资源局,02号地块挂牌时间从2010年5月5日上午8:00-11:30时起,至2010年5月18日下午14:00-17:3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华夏路39号
联系电话:0379-67752515
联系人:许利霞
开户单位:偃师市财政局收入清算
开户行:偃师市农业银行
帐 号:129101040009138
偃师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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