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建设要求
按赤峰市规划局《新城区锡伯河南岸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赤规办字[2010]30号)和《赤峰市新城区兴安街北燕山街南片(暂命名)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条件的通知》(赤规办字[2010]31号)执行,本次挂牌地块严格执行规划部门已批准备案的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
三、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受理联合竞买申请。竞得人经竞价竞得该地块后,不得以任何形式申请变更竞得企业及法人,仅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企业法人单独办理用地手续。对于在新城区已购地者尚有土地出让金、建设保证金及设计费到期未缴清者,不允许参加本次竞买。
四、开竣工时间:此宗土地为净地出让,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必须在2010年7月1日动工开发建设,于2011年12月末完成主体工程,于2012年6月30日竣工。未能按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竞得人应当按照土地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原出让人支付延期竣工违约款。
五、竞得人承诺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受让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咨询与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0年4月8日至2010年4月27日17时前,到赤峰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咨询、报名,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等原证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7日17时(以现金到帐为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竞买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2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挂牌报价时间
2010年4月19日9时至2010年4月28日15时
九、付款方式
第一宗地在确定竞得人之日起,竞得人须在两个月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第二宗地在确定竞得人之日起,竞得人须在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建设保证金),携带交款单据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十、竞价时间和地点
竞价时间:2010年4月28日下午15时30分
挂牌地点:赤峰市国土资源局九楼会议室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诚实的原则,对竞买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竞买人利益者取消竞得人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出让由纪检监督部门全程进行监督、赤峰市公证处公证。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 系 人:石贵文 卢彦云
联系电话:0476-5891929 0476-5891960
0476-5891908转8105
开 户 行:建行三西办
单 位:赤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苏娅
电 话:0476-5895187
账 户:15001646643050000860
赤峰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4月19日
赤国土出让告字(2010)4号
地块编号
2010G-F11 2010G-F12
位 置
北至锡伯河岸、南至西拉沐沦大街、东至平双公路、西至宝山路 新惠路西、大板路东、燕山街南、兴安街北所围合的范围
用地面积㎡
总面积340273.18㎡其中有效用地面积271298.8㎡城市公园用地面积68974.38㎡ 总面积106260.49㎡,其中有效规划用地面积83129.96㎡,代征绿地面积13577.03㎡,道路用地9553.5㎡
土地用途
以居住为主 兼容商业 以居住为主 兼容商业
出让年限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绿地率%
不小于35 不小于35
容积率
不大于2.0 不大于2.0
挂牌起始价
9.2亿元 2.4亿元
保证金
2亿元 5000万元
建设保证金
5000万元 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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