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路土告字[2010]03号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天龙八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公顷) |
总建筑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
绿地率 |
1 |
路南街道竞争村机新北路西侧 |
0.2801 |
3080-
3920 |
工业
|
1.1-
1.4 |
≤
50% |
≤24 |
20% |
50年 |
300
(不含配套费) |
60 |
|
详见台规条[2009]40018号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如自然人、外地法人竞得该地块chinaren,应在路桥区注册公司后签订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5 月 10 日至 2010 年 5 月 12 日,到 路桥国土大楼308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5月 10 日至 2010 年 5 月 12 日,到 路桥国土大楼308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12 日 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年 5 月 12日 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 路桥国土大楼五楼会议室;挂牌时间为: 2010 年 5 月 5 日 9 时至 2010 年 5 月 14 日 16 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校友录,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竞得人须在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出让金总额3%的契税;
3、竞得人还须在出让成交后一个月内向国资部门缴纳25.09万元的地上建筑物残值;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路桥国土大楼218室
联系电话: 82525036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2010 年 4月 3 日!--ZJEG_RSS.CONTENT.BEG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