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屯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屯昌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如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地块编号 |
出让
单位 |
位 置 |
面 积(㎡) |
使用
年限 |
用地
性质 |
参考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规划指标 |
10-002-1 |
县政府 |
屯昌县枫木镇木色湖风景名胜区 |
166581.9
(249.87亩) |
40 |
商服
用地(酒店用地) |
15680 |
7840 |
容积率≤0.3
建筑密度≤15﹪
绿地率≥45﹪
建筑限高22米 |
10-002-2 |
县政府 |
119776
(179.66亩) |
40 |
商服
用地(酒店用地) |
容积率≤0.4
建筑密度≤18﹪
绿地率≥40﹪
建筑限高24米 |
10-002-3 |
县政府 |
93881
(140.82亩) |
70 |
住宅用地 |
容积率≤0.3
建筑密度≤18﹪
绿地率≥50﹪
建筑限高12米 |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屯昌县土地交易与测绘服务中心查询和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以保证金实际到账为准)。挂牌出让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8:30时至2010年5月18日下午17:00整(北京时间)
联系电话:(0898)67835778
联系人:高女士 莫女士
四、竞买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全额竞买保证金。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2010年5月11日上午8:30时;截止时间:2010年5月20日上午10:00整(北京时间)。
地点:屯昌县土地交易与测绘服务中心(昌盛三路县政府大院县国土环境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大厅)。
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六、其他事项
(一)该三宗地块属于《木色湖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的一部分,须统一规划统一开发建设,因此,将该三宗地块整体挂牌出让,竞买人须同时竞买三宗地块土地使用权,三宗地块以一个总价格报价,一个总价成交。10-002-1、2号两宗地块用于建设五星级酒店。竞买人报名时必须提供项目建设意见书和经屯昌县住建局审核的该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
(二)该三宗地块投资开发建设总额不小于6亿元人民币,竞买人注册资本金不小于5亿元人民币。
(三)该三宗地块按现状出让,地块范围内基础设施由竞得人自行建设。
(四)在本县范围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尚未开发或开发强度达不到25%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报名竞价。
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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