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土地。该宗土地位于未央区纬二十九街南侧净用地面积为1.717亩(不含代征路2.535亩,绿地0.768亩)。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出让年期为50年。有意受让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请于2010年6月28日10时前(节假日除外),向西安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若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意向用地者,将依法按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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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五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