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温家宝: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表示将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他指出,各城市政府要切实负起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责任。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抑制投机性购房。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同样是1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3月全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显示,今年3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创下2005年有该统计数据以来的历史最高值。分析人士认为,创下历史新高的房价涨幅让新一轮调控措施箭已扣弦。
3月下旬以来,土地和商品房的量价皆出现反弹,少数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出现恐慌性购房景象。因此,国务院此番关于房地产市场的最新表态,被业界认为国家可能将于二季度展开新一轮的调控。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自2009年6月开始,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涨幅由负转正,之后加速上扬,至2009年12月达7.8%,2010年1月为9.5%,2月为10.7%,3月为11.7%,已超过2008年1月11.3%的历史最高值。
国务院出台“国十条”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通知要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价格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通知明确,要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价格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通知要求各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国土部:推进农村用地入市
在3月29日举行的“促进中国城镇化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表示,一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已经自发进入市场,是客观存在的趋势,对此,国土部正在进行《土地管理法》的修改,“推进这项工作”。
冷宏志指出,相关政策出台的过程有三个问题是热点和难点:一是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范围;二是集体建设流转的主体,也就是谁是产权主体;第三,很重要的一点在于,流转的收益分配。
“我想,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是关系到城镇化进程,关系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关系到城乡统筹发展,保护农民权益,使农民获得更多收益的一个重大问题。”冷宏志表示。
去年11月,国土部有关负责人曾强调,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正在一些地方积极试点,但仅限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非公益用地,主要是发展乡镇企业,不得搞商品房建设。
此外,针对备受关注的“小产权房”问题,冷宏志再次强调,城市居民不得到农村买地建房,也不得租住农民的住房。“政策上从未开过口子,而且要予以清理。”
国土部:今年住房用地供应量达18万公顷
今年,全国30个省市区(西藏除外)住房用地拟计划供应18万公顷,大幅超过了去年全国约7.6万公顷的住房实际供地。
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各地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这也是国土部首次组织在全国范围内编制住房用地计划,并将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供地计划全部纳入。而在此之前,国土部要求各地在今年住房用地计划没有公布前,不得出让住房用地。
国土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说,据统计,全国30个省市区(西藏除外)2010年度住房用地计划拟供应量为18万公顷。根据公开数据,去年全国住房实际供地76461公顷,而前5年平均年度实际供地量54650公顷。
国土部之前曾发通知,今年各地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应不低于70%。而根据4月15日的通报,三类住房供地已占到了总量的77%。廖永林说,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计划供地总量80431公顷,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76461公顷)。而保障性住房用地为2.4万多公顷,与去年相比增加一倍多。其中,经适房用地占保障房用地总量的71%,与去年实际供地相比增加79%;廉租房用地占保障房总量的29%,是去年实际供地的4.7倍。
另外,今年棚户区改造用地计划首次纳入住房用地计划管理。
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巡视员张璞表示,对于供地达不到70%的(地方),国家土地督察局责令地方整改,这是一个强制性的要求。
有专家认为,增加中小套型和保障房供地,对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或将对一线城市的拿地热潮降温。
国资委责令78家央企退出房地产
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将退出房地产业务。
根据国资委在发布会上公布的材料显示,目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有16户,此外还有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开展了房地产业务。按照国资委要求,这78户企业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处于调整阶段的中央企业集团下属控股或参股的房地产公司,要加快调整步伐,在完成阶段性任务后有序退出。”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杜渊泉说。
国资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自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来,先后确认和公布了16家以房地产作为主业的中央企业,三级以上房地产子企业户数由原来的728户减少到目前的373户,集中度明显提高。
2009年,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为2209亿元,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收入的5%;房屋销售面积为2807万平方米,约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3%。
据初步统计,2009年,16家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为5616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板块资产总额的85%;销售收入为1899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86%;净利润为188亿元,占全部中央企业房地产业务净利润的94%。这些数据表明,中央企业的房地产业务主要集中在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企业。
国资委确定的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住建部:预售楼盘应公开每套房屋价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月13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通知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同时,通知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各种违禁行为,包括炒卖房号,在代理过程中赚取差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违规交易,发布虚假信息和未经核实的信息,采取内部认购、雇人排队手段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等。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健全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批准的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及房源信息、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则要在销售现场明示预售许可情况、商品住房预售方案等信息。
另外,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商品住房现售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住房。
通知强调,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机制。各地要通过房地产信息网络公开等措施,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对退房率高、价格异常以及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项目,要重点核查。
央行:房价暴涨确由资金推动
央行4月20日发布一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报告,这也是央行罕见就单个季度发布贷款投向报告。报告显示,一季度房地产贷款继续增长,其中个人购房贷款新增5227亿元,季末余额同比增长53.4%,比上年末上升10.3个百分点。
数据充分说明,一季度房价高涨背后,信贷资金推动因素明显。这也给正在进行的房地产调控指明了重点方向。
去年,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无疑包括房地产业。根据不久前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9年,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国内贷款11293亿元,增长了48.5%,这部分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
这种情况在今年一季度得到了延续。除了个人房贷,央行数据还显示,一季度房地产开发贷款新增3207亿元,季末余额同比增长31.1%。进入3月份,房地产贷款出现减缓趋势,3月末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余额同比增长44.3%,比上月末低0.6个百分点,但仍明显高于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3.4个百分点。
4月14日央行上海总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上海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增加338.1亿元,同比多增311.3亿元。由统计可得出,上海一季度新增个人房贷约为去年同期的11倍。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价高涨、地王频现,国家先后出台了“国四条”、“国十一条”等政策,又在今年初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把房企上市融资跟土地储备情况挂钩。这一系列动作,给开发商带来了不小的资金压力。4月14日,国务院明确要求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但真实数据反映的信贷资金推高楼市的严重程度,显然令人惊异。由此应可预期,加强对信贷资金的调控可能成为下一步楼市调控的重要政策选择。
有关方面已经在行动。在国务院出台“二套房贷款首付至少五成、利率至少1.1倍”政策后,据悉,银监会正抓紧调研“二套房”贷款新规细则,或将出台统一执行标准。日前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经济金融形势分析通报会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强调,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调控房价的相关通知精神,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各大中型银行还要按季度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
某股份制银行按揭部负责人表示,该行房贷存量并不大,但由于一季度增速较快,引起监管部门重点关注,各地分行均遭监管部门现场检查,“我们现在严格执行首付五成规定,不留任何余地。”
银监会:二套住房认定以家庭为单位
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4月21日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在“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杨家才指出,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他表示,只有以房来划分,才有一套二套的问题。而“实行差别的房贷政策的时候,主要以房进行划分”。
而据杨家才介绍,房子的套数需经房产管理部门的房屋登记系统进行查询后,由其进行认定。此外,银行在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还需要严格执行面谈、面签、上门走访的程序。
4月14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0%,利率1.1倍;三套以上房可停贷。杨家才指出,从整个新政来看,政策出发点是居者有其屋,有一套住的就足够了,一个人没有必要住两套。房地产按揭贷款只支持住房的资金需求,而不能支持倒卖房屋的资金需求。
杨家才透露,目前,银监会对于开发贷款和土地储备贷款明确了“三不贷”原则。对于国土管理部门查处并确认的有闲置土地、炒地倒卖的房地产企业,不予发放新的贷款;对于住建部门查处并认定的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的房地产商不再给贷款;对挪用银行的贷款去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即参与招拍挂做保证金,然后交土地挂牌款的,不再增加贷款。
此外,对于土地储备贷款,银监会还要求,地贷挂钩、建贷挂钩及房贷挂钩。“你整治哪块地,经过评估之后,给你多少贷款,叫地贷挂钩。跟踪这个地的去向,卖到哪儿贷款就收到哪儿;第二个是建贷挂钩,房地产商要贷款,一定是跟在建工程挂钩,然后用我的钱把这个楼盘建起来之后,要监督你销售;再一个就是房贷挂钩,就是房子与贷款挂钩,你卖出去我要实行封闭运行,在银行开户,要随着卖房的进度偿还你原来的贷款”杨家才解释说。
保监会:险资未经许可不得投资楼市
4月21日,保监会在一季度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在相关投资细则出台前,未经批准,保险公司严禁投资不动产相关领域。
之前有消息称,《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在2月初已上交保监会主席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预计两会后择机发布。其中,险资投资不动产占比已从6%下降到5%以下,投资渠道更加狭小。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险资金不允许投资居民住房、商业房地产以及参与房地产开发。近期楼市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政策,据传监管机构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管理态度也逐渐趋紧。有分析人士表示,由于房地产正处于政府政策的调控重点区域,因此,相关办法近期不会出台。
保监会方面强调,在具体办法出台前,未经批准,保险公司严禁投资相关领域。据悉,下一步,保监会将开展相关的重点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公司和责任人的责任。保监会提醒行业要注意防范风险。
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保费收入达4541.4亿元,同比增长38.6%。截至3月末,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余额3.95万亿元,较年初增长5.7%。一季度实现投资收益466.3亿元,平均收益率1.23%。一季度国内险企预计利润为180.3亿元,同比增长110%。
市场动态
中国节能建筑面积累计超40亿平方米
根据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发出的通报,截至2009年,全国累计建成节能建筑面积40.8亿平方米,占城镇建筑面积的21.7%,比例逐年提高。其中,2009年新增节能建筑面积9.6亿平方米,可形成900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到2009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99%,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为90%,基本完成国务院提出的“新建建筑施工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3月份70城市住宅地价环比跌20%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3月,全国70个重点城市共推出土地1073宗,土地面积6495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分别增加74%和118%。
其中,推出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413宗,土地面积3703万平方米,同比涨幅高达179%和279%。
同期,全国70个重点城市共成交土地1049宗,成交土地面积6487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用地成交384宗,同比增加251%;成交面积3342万平方米,同比增加354%。
报告显示,受土地调控政策的影响,70个重点城市的楼面地价连续两个月下降。3月70个城市平均楼面地价1438元/平方米,环比下跌31%,其中住宅用地平均楼面地价1868元/平方米,环比下跌20%。
“两会”后中国房地产将面临10大变化
1、保障房有望以法律形式硬性得到保障:两会上温总理已给楼市定调:保障房是根本。从总理的讲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央关于房地产的发展思路非常清楚,就是市场那块市场决定,保障房这块政府解决。其中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1月19日表决通过了《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多形式推进住房保障建设。
2、普通商品住宅价格趋于稳定:保障房真正得到保障后,房地产消费(租)和投资(售)的概念有望分开,类似2009年房价那种非理性上涨将不可能出现,因此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回归价值,趋于稳定。
3、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人工成本将会持续增加:中国南方普遍存在的“民工荒”已经说明,我国的劳动力报酬普遍在提高,特别是建筑工人的薪酬已到临界点了,基础劳务工广义的薪酬的提升已不可回避,因此建筑成本中,人工成本将会持续增加,因此大规模赶工、变更、维修,将带来不可预见的成本增加。
4、住宅产业化发展将不断推进:中国政府已经在哥本哈根会议上承诺到2020年减排至少40%-45%,预计政府将会采取一系列这方面的措施,而这无疑将促进行业住宅产业化的推进,全装修与毛坯房的比例将会发生很大变化。
5、房地产业将越来越规范:“两会”后政府将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分类管理,整顿市场秩序(比如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垫资,作为某种“行规”式的融资方式,将不可持续),规范交易行为,使房地产建设规模和房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上。
6、“低碳地产&低碳建筑”将是大势所趋:“低碳”是今年“两会”一大亮点:九三学社的提案《关于把握机遇,走中国特色的低碳发展道路》被确定为政协“一号提案”,而“二号提案”同样是关于推进低碳产业发展。据统计代表提交的与低碳有关议案占总量10%左右。“低碳”热,传达的是追求一条低碳、绿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正成为各界共识。而中国的碳排放要减下来,房地产开发中的建筑行业要负的碳减排责任非常大。因为建筑领域产生的二氧化碳占全球二氧化碳总排放量的55%,建筑传统的二氧化碳排放主要源自于建筑设备对电力和燃气等化石能源的消耗。
7、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将成为时尚、潮流:由于气候变暖再成焦点,“低碳”将成为生活倡导新方式。2009年12月7日,在遥远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全球政要们正在为怎样减少碳排放而探讨着。气候变暖、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频繁、物种灭绝……这一切与政治有关,更与每个人的生活有关。这就是“低碳生活”,一种人类试图自己拯救自己的生活。《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中有一句名言:“地球不是我们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而是我们从自己的后代那儿借来的。”为子孙后代留下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家园,需要低能耗、低排放的可持续的生活方式。因此,未来低碳生活将代表着更健康、更自然、更安全,同时也是一种低成本、低代价的生活方式。低碳不仅是企业行为,也是一项符合时代潮流的生活方式。
8、中国的城市化增长逐步放缓,房地产还有至少20年黄金时间:1997年后,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加速期,直至2008年城市化率达到45%的水平。根据专家预测,中国将在2013年左右(预计在2011-2016年之间)结束高速城市化过程,这一期间的城市化增长率约为1.09%,城市化率则在47.93%一53.37%之间,此后中国的城市化增长逐步放缓。按照Logistic增长模型预测,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57.67%,2030年城市化率达到67.81%。要完成2030年67.81%的城市化水平,按照2008年中国45.68%的城市化率,每年要提高城市化水平近1个百分点,相当于每年有近1400多万人转移到城市来,按照人均30平方米的住房需求,那么每年共有4.2亿平方米的住房需求(2008年全国商品住房销售面积约5亿平方米, 2009年商品房销售9.31亿平方米)。
9、服务业将继续增长,旅游地产、商业地产、养生地产等体验型地产发展空间巨大:城市化是服务业发展的原因,研究认为城市形成的区域市场是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城市化的发展促进了服务业的扩张,同时伴随着老百姓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于旅游、休闲、娱乐、健康、养生、商业体验的需求逐渐提高。Chang et al(2006)对中国城市化和经济增长的研究表明,城市化通过服务业部门的扩张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农村部门自给自足决定了其对服务业的需求有限,而城市生活的市场倾向引致居民对于运输、零售等服务业的需求更大,城市化能够刺激服务业的产出和就业的增加。
10、中产人群(都市白领)正从大城市出逃,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大有可为:进入21世纪,随着二三线城市的崛起,以及一线城市的生存压力过大、竞争激烈,2007年以后逐渐出现城市白领向宜居的二三线城市“被流动”的现象。甚至农民工对大都市也失去了兴趣,近几年连续出现的民工荒是最好的注解。与美国上世纪70年代发生的不同的是,逃离大都市这种逆城市化现象在中国展现出户籍制度、房价畸形、区域经济不平衡等鲜明的中国特色。
首先,在中国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大背景下,二三线城市在迅速崛起,让每个城市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小。由于每个城市的功能定位不同,产业转移则因不同的定位而走向不同的城市。相比于上海、北京等大都市高昂的生活与就业成本,二三线城市开始向全国人才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2009年12月8日,全球领先的人力资源雇佣与管理服务商万宝盛华发布最新的雇佣前景调查结果:中国大陆地区2010年第一季度的就业前景继续向好,其中重庆、深圳、西安、青岛、武汉、苏州等城市的雇佣前景超过京广沪,这预示着二线城市将为求职者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重庆以22%的净雇佣前景指数位列全国之冠,紧随其后的是深圳、西安和青岛。
其次,从投资成本来看,二三线城市远低于一线城市,最重要的是这些城市具有可挖掘、开拓性的商业价值,这是对企业最大的吸引力,因此大型企业进行产业转移,进入二三线城市。中国美国商会2009年度“商务环境调查”表明,已有近60%的会员公司进入了中国的二三线城市,同时还有许多会员公司正计划进入这些地区,或是正在研究进入这些城市的可行性。
不管怎样,随着城市白领向宜居的二三线城市“流动”的现象发生,二三线城市的房地产发展将大有空间。
北京上海等地房价泡沫严重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研究员王军4月21日在北京公开表示,目前中国房价收入比已超过15倍,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房价收入比则超过50倍以上,泡沫现象严重。房地产泡沫已成为事关中国国民经济全局的系统性风险。
他说,中国住房具有消费品和投资品双重属性。作为消费品来说,国际通行的房价收入比是衡量房地产泡沫的主要指标。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发达国家的房价收入比一般在1.8-5.5倍之间,发展中国家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在3-6倍之间,中国目前全国房价收入比已超过15倍,上海、北京、广州等地的房价收入比则超过50倍以上,泡沫现象严重。
王军说,作为投资品而言,房价与房租比是公认的衡量房地产投资价值的主要指标,近年来中国房租上涨幅度远低于房价涨幅,当前中国租售比一般都在400以上,一些泡沫严重地区甚至在1000以上,而国际警戒线为200。
“可见,无论是作为投资品还是消费品,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泡沫已十分严重。”王军说,房地产泡沫最大的风险在于,它往往是与信贷泡沫和资产价格泡沫相互纠结,相互强化。而且,房地产泡沫已从经济问题日益转化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王军坦言,政府则面临着两难选择:对房地产泡沫如果不加控制,最终大到不可收拾,将重蹈日美的覆辙,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甚至引发中国式金融和经济危机;如果调整力度过大,导致房价由升转降,又可能会使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境。对此,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寻求有效抑制泡沫的系统性解决方案已迫在眉睫。
王军建议,积极采取综合性手段逐步解决房地产领域的问题。重组各商业银行的房地产信贷业务,组建覆盖全国的专业房地产金融机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和投资者的投资心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完善。同时,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地方万象
北京市公积金拿200多亿建保障房
4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2009年公积金使用情况。据悉,北京住房公积金余额已超千亿,今年将首次拿出200多亿元支持北京的保障房建设。
去年楼市一片大好,公积金中心的放贷量也明显增加。据北京公积金中心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2月底,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66036笔,金额305.39亿元,完成全年发放126亿元计划的242.37%。
截至去年底,北京98%的职工都有了公积金,公积金收缴额度大幅提高,去年共归集公积金482.54亿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14.89%。除了职工提取之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的余额还有1094.78亿元。
北京日前已被明确为公积金建保障房的试点城市,但是具体出多少钱一直没有敲定,在4月16日公积金中心发布的2010年使用计划中指出,全年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总规模控制在210亿元以内。
据记者了解,这200多亿元大部分将用于支持公租房的建设。另外,经适房也将从中分一杯羹。
公积金中心数据显示,今年全年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520亿元,比去年计划多出100亿,放贷量预计210亿,比去年计划多出66.7%
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方案获批
目前,《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已经由财政部税政司着手修订,或将在近期内公布试行。报道称,决策层已批复重庆市“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
据透露,财政部的思路是希望先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况下,对大户型、非自住高档住宅保有环节征收税费,以控制楼市投资。
该报道称,个人住宅消费税将有可能分为不同形式在多个城市试点。其中,首先是对高端房产交易征税,即特别房产消费税,将会在重点城市试点开征,具体税率以及如何界定高端房产仍在敲定中。对于拥有多套房产的特别消费税的税率,将根据买卖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进行区分,买卖家庭第二套以上住房的,税率将根据情况规定为交易差额的20%-50%之间。
据了解,“两会”后,重庆市已将“特别房产消费税”的征收方案上报国务院。而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决策层已批复当地财税部门会同住房部门准备操作此事。
另外,该人士称,政策二手房交易个税全部按照交易差额的20%收取,这一政策或将率先在济南实施;而对多套房产在保有环节上征收“房产保有税”,或将在上海试行。
山东城中村改造3年完成
今年山东省将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大企业周边村、经济强村、矿区搬迁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村为重点,按照规划实施整体改造,城中村改造确保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
据了解,今年山东省96个国家重点镇、252个省级中心镇,将在镇驻地启动1至2个社区建设项目,有条件的将建成较大规模的社区,吸引周边村庄的村民进镇居住。同时,发挥大企业的作用,调动经济强村村集体和村民的积极性,加快进行整村改造,腾出土地满足企业扩张和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
据了解,大中城市的城中村、城边村改造提倡建小高层和高层住宅,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城中村和城边村改造,必须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热力、污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养老、托幼、中小学、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网点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镇驻地和村庄农房集中建设,必须同步配备水电、硬化道路,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配置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运转系统,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配备管道供气、集中供热系统和太阳能热水器。
湖北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
日前,记者从湖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针对当前房地产业发展过程中用地行为不规范,部分开发商囤地、炒地谋取暴利和变相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决定自今年3月至7月,在全省开展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
截至去年12月31日,已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核发划拨决定书的尚未竣工、尚未开工的房地产建设项目都被列入本次检查范围。重点整治内容包括:房地产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违反法律法规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规范供应房地产用地,合同和划拨决定书重要条款缺失,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不力、不到位等。
湖北厅要求各地要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总负责人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发现的重大违法违规违纪案件,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提请当地人民政府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制度。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形势比较复杂,科学有效管理土地市场,面临很大挑战。前不久,国土资源部专门召开会议,对今年房地产用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项工作已在各地陆续拉开序幕。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广州推政府限价房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
4月12日,在广州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会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副主任黄信敬表示,广州将通过政府主导建设限价房等方式来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
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广州将原定于2012年底前解决7.7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提前到2011年底前全部实现。在抓紧推进在建的221.27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础上,计划投入45亿元,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4万套,建筑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并储备3平方公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这里面出租的占70%,出售的占30%左右。”黄信敬表示,广州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是目前国内最完整的,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经济租赁房等。
“解决外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则是通过限价房。限价房有两种,一种是由开发商主持建设,另一种则是政府主导限价房建设。这是今年广州市政府的一大举措,在全国首开先河。”黄信敬介绍。
他表示,开发商主导和政府主导的限价房之间将有明显差别,“开发商建设的限价房,我们在出让土地的时候就给他限户型、限套面积,禁地价、禁房价,而政府主导的限价房在推出市场的时候就是成型的房子,是根据房地产市场的情况来确定销售价格,这就更加有灵活性和针对性,更能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
深圳今年新增商品房用地60公顷
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日前公布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0年度实施计划及土地利用计划。根据计划,深圳市年内计划供应建设用地26.7平方公里,并向民生设施和市政交通设施倾斜。
该计划的实施重点是,用地指标和项目安排继续向教育、卫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设施和市政交通设施倾斜。固定资产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积极推进市政交通基础、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适当加大建设用地的供应规模,同时,推动城市建设重点向特区外转移。
2010年度计划提出,将前海地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城、大鹏半岛作为建设重点地区,并提出了专项计划。在前海地区,近期将严格控制土地出让,待规划成熟后,再考虑土地开发使用。
结合深圳住房需求与市场形势,该年度计划提出,年内全市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407.2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97.2公顷,更新改造用地310公顷。商品房年内计划新供应60公顷用地,空间上结合轨道站点和公共交通便捷的地区,人口分布密集的各级城市中心以及重点发展地区进行布局。保障性住房年内计划新供应37.2公顷用地,优先安排在轨道沿线地区、特区内、特区外低收入家庭集中区域以及产业园区等地。
同时,深圳市规划国土部门提出建立住宅用地的地块库制度。在年度供应总量和结构的指导下,选择相对成熟的项目,分时序、按批次逐步推出市场,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市场需求。
为坚持产业第一的原则,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深圳市年内将供应工业仓储用地350公顷,其中新供应用地240公顷,旧工业区升级改造110公顷。
为加大干线道路网建设力度,年内将完成外环高速公路、东部过境高速等20个干线道路项目的供地,落实坪西路、光侨大道至布龙路连接线等10个干线道路项目的选址。
今年深圳市安排年度实施城市更新项目93项,总建设用地面积503公顷。规划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加大城市更新的力度,今年我市城市更新实施计划建设用地面积600公顷,符合条件的更新项目可依程序增补纳入实施计划。
2010年土地利用计划提出,今年我市将清退10块建设用地,面积71.4公顷。同时,推进储备土地管理和收购计划,计划投资4.56亿元,在年度土地出让收支计划中安排。
成都确定630余亩保障性住房用地
在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上,成都一直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今年已确定了63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并会根据市场所需,随时做出新的调整。
“我们历年来在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时,三类住房(廉租房、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的比例都是严格控制,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据成都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处副处长李炯介绍,在国家新近出台的整治房地产用地专项文件中,明确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
据了解,为了切实保证土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有效供给,成都市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土地采用了划拨方式来保证供应。李炯表示:今年成都将在已确定的630多亩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所需,随时做出新的调整。
武汉城市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3月8日,国务院发布公告表示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武汉在全国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由上轮总规的“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上升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
最新的武汉规划表示,在《总体规划》确定的8494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要依托“两江交汇、三镇鼎立”的自然格局,逐步完善汉口、武昌、汉阳的功能,促进一体化发展。要加快卫星城镇发展,依托主要交通干线,建成以主城区为核心的多轴、多中心、开放式的城市空间布局,防止城市无序蔓延。
根据规划显示,到2020年,武汉市主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502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以内。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空间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避免主城区人口过度集聚。
新规划重点提及:“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稳步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提高城市居住和生活质量”。
哈尔滨:建立房地产市场“城乡一体”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今年,哈尔滨市将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根据《意见》,哈尔滨市将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用途不改变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支持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户可以委托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其承包经营权。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实现规模化经营。建立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林权流转服务中心。在成熟的地区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并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村土地流转担保公司,促进土地流转,保护农民利益。
根据《意见》,哈尔滨市将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依法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由国土部门负责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哈尔滨市还将在条件成熟的区、县(市)探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交易市场。
根据《意见》,哈尔滨市将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屋产权流转制度,加快制定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发展农村房屋产权交易市场,鼓励、支持发展农村房屋产权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培育建立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房地产市场。加强农村房屋产权流转的管理,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政策依法依规流转,农户出卖、出租住房后,不得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温州注销29家开发商资质证书
温州市建设局日前公布今年首批被注销开发资质的29家开发商名单,这是近年来该市首次注销房企开发资质。
据温州市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戴岱介绍,房企取得房地产项目前必须先获得资质证书,新成立的房企为暂定级,之后据发展情况升级,从高到低分为1-4级,有效期3年。此次被注销的29家房企均为3、4级,均因资质证书到期后未办理资质审核手续,其中一家的资质证书2004年便已过期。
据了解,被注销资质证书的房企,不得继续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但仍需承担已开发建设项目的产权转移登记、质量保证、维护维修等售后服务责任。目前,温州有600多家房企,其中140多家的资质证书已到期,但今年未到有关部门审核。
“房企出局,主要还是被稀缺的土地供应逼的。”温州三角洲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颜志军表示,近年温州房价上涨迅速,房企利润颇高,极少有房企因经营不善而退出,但土地供应量远不能满足需求,地价暴涨,很多拿不到地的开发商不得不转战其他城市。基于种种原因,只能到项目所在地注册新公司,而放弃温州的原公司。
另外,温州融资较为容易,但温州房企的品牌意识薄弱,往往出现这样的局面:为买地做项目,出资人专门成立一家公司,项目做完,公司也成了闲置的空壳。据颜志军介绍,2005-2009年,温州市区住宅用地供应量基本在400-500亩,其中2008年为298亩,2007年1000余亩强,楼市最火爆的2009年也只有440亩。近年,该市公开出让住宅用地的成交价一般要高出起拍价2倍。
攀枝花将新增4500套廉租住房
近日,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发布消息称,攀枝花市今年新增4500套廉租住房的选址工作已初步确定。
根据攀枝花市规划和建设局发布消息显示,2010年,攀枝花市要完成新增廉租住房4500套的目标任务,其中,新建廉租住房1200套,剩余3300套采取筹集企业公房、改造各单位各企业闲置房等方式完成,每套廉租房的面积在47至50平方米。目前,在攀枝花三区两县的选址工作已初步落实。其中,利用西区河门口片区规划新建300套;东区枣子坪片区规划新建448套;仁和区总发乡、前进镇片区规划新建204套;钒钛产业园区金江镇规划新建48套;米易县规划新建100套;盐边县规划新建100套。
目前,各县(区)已派专人负责协调本辖区内的廉租住房用地问题。同时,今年的廉租住房补贴也将比以往提前一个月发放,将于12月底前完成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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