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8月4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8日至2010年8月4日,到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于2010年8月4日17时前转至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账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8月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从2010年7月28日9时起截至2010年8月6日16时,不少于10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如有变动,以洛阳市地产交易中心书面通知为准。
(三)TDJY-2010-14号地块受让人需按照老城区人民政府与被拆迁单位、住户签订的协议书完成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安置。
(四)如对上述地块权属情况有异议的,请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联系。
联系人:陈征
联系电话:0379-633055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