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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委托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和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联合以公开方式出让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具体情况及相关要求

(一)土地位置:位于青阳街道高霞社区,具体位置及范围见该用地规划红线图。

(二)土地面积:53679平方米。

(三)原土地分类: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5.3679公顷。

(四)土地用途:商住。

(五)土地使用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

(六)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1. 容积率:≤2.98;

2. 建筑密度:≤39.5%;

3. 绿地率:≥16%。

规划设计条件详见晋建函〔2010〕135号、晋建函〔2010〕255号文,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应严格执行,不得调整。

(七)起始(叫)价:4200万元。

(八)增价幅度:100万元的整数倍。

(九)其他相关要求:

1. 公开出让方式根据报名截止时通过审查的竞买人数来确定,若竞买人数达到2家或2家以上即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达不到2家即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 交地方式为市土地储备中心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按现状土地条件交地。

3. 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该用地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市国土资源局、青阳街道办事处和青阳街道高霞社区居委会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回购房买卖协议》的变更协议。

4. 该地块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期限、需回购用于安置的建筑物回购价格、面积、位置及其他事宜按晋江市土地储备中心和青阳街道办事处拟定的《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0〕51号)和《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回购房买卖协议》执行。《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出让说明》(晋土储〔2010〕51号)和《晋江市P2010—4号地块回购房买卖协议》作为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和契税。竞得人未能按时缴交成交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市国土资源局缴纳滞纳金。逾期付款超过60日的,市国土资源局有权解除合同,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规定参加竞买,只准独立竞买。

(二)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竞买保证金为800万元整。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8月10日17时(须到账)。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

三、公开出让的相关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8月10日17时。

(二)报名、报价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

(三)拍卖时间:2010年8月11日16时。

(四)拍卖地点: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会议厅。

(五)挂牌交易期限:2010年8月11日8时至2010年8月20日17时整。

(六)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间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四、报名与实地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10年8月10日17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竞买的携带有效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和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用外汇支付保证金的,须征得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后,以支付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进行折算。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和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10年8月1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

(二)竞买申请人应于2010年8月10日17时到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征询地块公开出让方式。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地块的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7月26日至2010年8月10日到晋江市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利用管理科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四)实地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8月10日,需派员陪同实地踏勘的,请提前与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或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有关事宜,可直接与晋江市国土资源局或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联系。

七、晋江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地 址:晋江市青阳迎宾路

咨询电话:0595-85665625

传 真:0595-85665335

联 系 人:陈先生

福建省佳富拍卖行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22111590 、22866379

传 真:0595-22111490

网 址:http://www.fjjfpm.cn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街东段香江花苑14层

福建万泉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595-82961199、13906917818

传 真:0595-82058899

网 址:http://www.fjwqpm.com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地址:晋江市泉安南路58号新华都广场403室

晋国土资告〔2010〕214号

晋江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7月22日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10/7/22 10: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