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芜国土拍告字[2010] 第22号
经芜湖市人民政府批准,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银湖北路与龙山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1022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至 2010 年 8 月 30 日,到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0年8月10日至2010年8月30日,到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8月30日16: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0 年 8 月 30 日 17:30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为:芜湖市招标采购中心;拍卖时间为:2010年8月31日16:00时。若报名登记不足三家时,即转为挂牌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10年8月31日8:00时至2010年9月13日17:00时;在挂牌期间,至2010年9月9日16:00时前,对具备申请条件的可继续申请报名,我局将在2010年9月9日17: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报价(不低于底价)最高者为竞得人。若转为挂牌出让,加价幅度为10万元整数倍。
(三)建设工期:该地块建设工期为18个月,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计算。
(四)付款方式: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后至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一次性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缴清后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五)保证金处置方式:竞买保证金17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80%计136万元可冲抵土地出让金;剩余20%计34万元转作建设工期保证金,其中:项目开工建设工期保证金17万元,整个项目竣工建设保证金17万元。工程按期开工和整个项目竣工后,分别全额退还项目开工及整个项目竣工建设工期保证金(不计息);否则,自逾期之日按每日3‰的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建设工期保证金全部无条件扣除。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中心A区3楼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
联系电话: 3121610、5992119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小姐
开户单位: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 浦发行芜湖支行
帐 号: 11001-2221001083(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