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地块范围内原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就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出让条件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四 至 出让面积(m2) 规划用地 性质 出让 年限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高度 绿地率 挂牌出让起始价 (万元)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万元) 1 NO.2010G30 玄武区仙鹤门一号路以东 东至现状; 西至仙鹤门一号路; 北至现状; 南至仙林大道。 9016.7 商业金融业用地 40年 ≤2 ≤45% ≤24米 ≥20% 8300 200万元或其整数倍 1700 2 NO.2010G31 六合区葛塘新城卞西 东至规划道路; 西至葛关路; 北至葛中路; 南至江北大道。 66895 商业金融业、 二类居住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地块1≤3.5 地块2≤1.8 平均≤2.62 地块1≤45% 地块2≤25% 地块1≤100米 地块2≤35米 地块1≥20% 地块2≥35% 27400 500万元或其整数倍 5500
备注:1、NO.2010G30地块代建公交场站(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公厕(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均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2、NO.2010G31地块(1)公告中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详细规划指标及相关配建要求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2)表中所列容积率为平均容积率,具体地块容积率指标详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3)表中所列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详见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landnj.cn);(4)代征绿地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以上地块具体用地条件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二、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地块范围内房屋及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线由受让人自行迁移。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在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 四、有意竞买者按以下时间,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报价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也可登录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或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http://www.landnj.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详见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网站网上报名系统)。 接受竞买报名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上午11:00(截止时间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按规定交付竞买保证金。 有关公开出让文件可于2010年8月25日起到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楼大厅2号窗口按规定申领。 五、接受竞买报价时间(工作日): 起始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8:30; 截止时间:2010年9月21日下午2:40(以现场公证部门确认的时间为准); 六、挂牌现场会时间及地点:2010年9月21日下午2:30,南京市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七、有意竞买者须携带网上报名注册时上传资料的原件和《竞买资格确认书》于2010年9月21日下午2:00之前到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一楼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对,确认无误后于2010年9月21日下午2:30进入三楼竞买现场。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报价书》,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在挂牌期限截止时,对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该地块已有有效报价的,出让人主持对该地块进行现场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八、竞买人竞得后,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项目审批等有关手续。竞得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 九、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 十、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201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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