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土房屋(高)挂字[2010]12号
受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委托,经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持有效证件于2010年8月26日至2010年9月16日,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交易中心(高新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510房间)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挂牌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应按《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于2010年9月16日16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向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正式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土地交易中心,挂牌起始时间为2010年9月7日9时,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20日14时。
六、竞得人为非企业及不具有与用地性质相应资质的,须就项目成立企业及办理相应企业资质,其所持股份应为100%。
注:以上所列的时间中,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的除外。
联系电话:84795862 84792891
联系地址:高新区火炬路3号纳米大厦510房间(管委会后身)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高新园区分局
201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