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静海县人民政府、武清区、宝坻区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天津土地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静(挂)2010-48、津静(挂)2010-49、津静(挂)2010-85、津武(挂)2010-028、津武(挂)2010-034、津武(挂)2010-093、津宝(挂)2010-022、津宝(挂)2010-039共计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地块编号
津静(挂)2010-48
津静(挂)2010-49
津静(挂)2010-85
津武(挂)2010-028
津武(挂)2010-034
津武(挂)2010-093
津宝(挂)2010-022
津宝(挂)2010-039
绿地率
不小于25%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40%
不小于30%
不小于30%
现状
场清地平
场清地平
无地上物
场清地平
场清地平
场清地平
有电线杆
无地上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备 注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向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另行缴纳团泊湖浚深除险改造费,单价4万元/亩。
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2010年9月15日17:30
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2010年9月14日17:00
竞买保证金(万元)
1480
3810
4320
170
400
550
6600
2800
起始价(万元)
450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158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443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32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77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05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1663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6960(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出让年期
40年
70年
70年
70年
70年
70年
40年
40年
建筑
限高
/
/
/
不大于22米
不大于22米
不大于20米
不高于24米
不高于24米
建筑密度
不大于50%
不大于30%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25%
不大于35%
不大于35%
容积率
不大于2.0
不大于1.2
不大于2.0
不大于1.5
不大于1.5
不大于1.4
不大于1.5
不大于1.5
土地用途
商服
城镇住宅
城镇住宅
城镇住宅
城镇住宅
城镇住宅
商服
商服
土地面积(平方米)
35273.7
90752.8
71216.2
6605.7
16463.9
21550.3
159565.4
66668.9
位置
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东侧
静海县团泊新城西区团泊大道东侧
静海新城北华路南侧、规划春曦道东侧
武清区汊沽港镇津永公路(旧线)北侧
武清区陈咀镇京沪高速铁路西侧
武清区东马圈镇规划路北侧
宝坻区周良庄镇宝白公路西侧、规划第五大街南侧
宝坻区周良庄镇规划第五大街南侧、规划路西侧
1、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配套设施;2、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5日内向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另行缴纳团泊湖浚深除险改造费,单价4万元/亩。
1、居住建筑面积含阳台、阁楼及配套设施;2、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2、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结构比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竞得人必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2012年12月31日前竣工。
1、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2、该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应达到开发建设住宅建筑面积的70%。
1、居住建筑规模中含阳台、阁楼及配套公建;2、该宗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应达到开发建设住宅建筑面积的70%。
摘牌时间
2010年9月17日14:20
2010年9月17日14:40
2010年9月17日15:00
2010年9月17日15:20
2010年9月17日15:40
2010年9月17日16:00
2010年9月17日16:20
2010年9月17日16:40
电线杆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各出让地块范围内的树木、供电设施等,受让人可结合规划设计方案保留,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如地下有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挂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各地块的竞买。
各出让地块的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其所在区县的,应按照规定在地块所在区县注册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各出让地块均不接受联合竞买。各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等详见附表,具体申请竞买的办法请参阅各出让地块《竞买须知》。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10年8月17日至2010年9月5日,自2010年8月30日至2010年9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到天津土地交易中心(和平区曲阜道88号)购买挂牌文件。
四、挂牌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自2010年9月6日至2010年9月17日,在天津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电子显示屏幕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各出让地块摘牌时间详见附表。
五、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各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六、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各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人:肖女士 (022)23195957
张先生 (022)23195961
杨先生 (022)23195960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静海县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薛先生 联系电话:(022)28949104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022)82112600
联系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宝坻区国土资源分局
联系人: 孙女士 联系电话:(022)29266069
法律顾问:天津坤鹏律师事务所 杨春慧律师
天津土地交易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