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讯 据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发布的关于2010年第十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2010年8月24日,福州市将公开出让北江滨的B6、B7、B8、B9、B10以及鹤林新区九期北区共6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定于2010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届时新浪乐居福州站将进行现场图文直播,敬请期待。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北江滨5幅地块均为高层建筑
此次出让的北江滨地块均为高层建筑,除了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8为商住地块外,其他均为商服(商务办公、酒店、商业)用地,均要求建设临地块交通出入口须设置门卫收发室,建筑面积15平方米。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6、B8、B10地块应在2013年6月30日前结构封顶;B7地块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结构封顶;B9地块应在2013年底前结构封顶。
2010-32号,位于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6地块,18820平方米,合28.23亩,容积率不得高于6.5,商业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商业面积控制在20000平方米以下,建筑高度不得高于200米。
2010-33号,位于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7地块,14417平方米,合21.63亩,容积率不得高于8.5,商业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商业面积控制在15000平方米以下,建筑高度不得高于300米。
2010-34号,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9地块,12894平方米,合19.34亩,容积率不得高于8.5,商业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商业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左右,建筑高度不得高于250米。
2010-35号,位于闽江北岸中央商务中心B8、B10整体出让地块,25399平方米,合38.09亩, B8容积率不得高于5.5,B10容积率不得高于4.8,B8商业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商业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以下,B10商业形式应为集中式商业,商业面积控制在10000平方米以下。B8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80米,B10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50米, B10应配置社区服务中心1处,包括居委会200平方米,社区文化活动站300平方米,公共停车位20个,公厕60平方米。
宗地2010-32、33、34、35号位置示意图
上述5幅地块,出让人要求竞得人在合同签订之日5日、30日内分二期(比例为60%、40%)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而鹤林新区九期北区地块则是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30日、120日、180日内分三期(比例为50%、20%、30%)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勾地”地块明日将出让
而宗地2010-31号,位于晋安区,化工路以北,连江路东侧,鹤林新区九期北区地块,213068平方米,合319.602亩,商住用地,建筑高度不得高于150米,要求应配建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农贸超市,12班幼托、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体育公园各设1处;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居委会、公共厕所各设3处。起始价319600万元。地块需集中建设3万平方米(500套)经济租赁房,由福州市政府指定单位按6000元/平方米回购。
宗地2010-31号位置示意图
该地块曾于上月底发布过“勾地”公告,且是319亩的超大幅地块,明日出让结果究竟会如何,定会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
出让具体方式:
出让人将根据竞买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10年8月23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不足3人,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申请人范围
1.宗地2010-31、35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2.宗地2010-32、33、34号地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竞买,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1)公司注册地为福州市的上市公司。
(2)总部机构设在福州、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法人。
(3)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
(4)境内金融机构(以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