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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经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九(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用地面积(㎡)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挂牌起始价(万元) (含配套费)
竞买保证金(万元)
地上建筑总面积(m2)
建筑密度
建筑高度
容积率
绿地率
1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号地块
79879
79879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87867-1198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4149
 
830
2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三号地块
53976
53976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59374-8096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2804
 
560
3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四号地块
37686
37686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41455-565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2022
 
400
4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七号地块
35877
35877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39465-5382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1986
 
400
5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九号地块
58894
58894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64783-883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3059
 
610
6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十号地块
28463
28463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31309-4270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1576
 
320
7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号地块
16478
16478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18126-2472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913
190
8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三号地块
17228
17228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18951-2585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924
190
9
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二十六号地块
128157
128157
工业用地
地上总建筑面积140973-192240㎡(其中非生产性用房占地比例不得超过该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7%,其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50%
≤24m
1.1-
1.5
20%
50
6657
1350

1、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5号。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6号。

3、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3号。

4、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8号。

5、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4号。

6、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20号。

7、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07号。

8、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0号。

9、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规条[2010]45013号。

二、凡是台州市环保局认可的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1011日至20101019日,到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索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01011日至20101019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1019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10201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436室;

挂牌时间为:201010129时至20101021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网站(www.zjtzgtj.gov.cn)上公布。

(3)报名地点:市民广场新台州大厦4楼市招投标中心办事窗口。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8685127   82525036  

联 系 人:   沈先生      阮先生 

竞买保证金可汇入下列任何一家银行

户名:台州市土地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台州市农行营业部      帐号:900001040002783
开户银行:农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900101040017771
开户银行:工行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1207011219049088838  
开户银行:台州市建行            帐号:3300166350005900111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台州分行      帐号:576900034110303

特此公告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0 年 9 月 16

来源: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0/9/17 10:5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