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P(2010)17号地块和P(2010)18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储备成本等,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G(2010)32号地块和G(2010)33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及征地成本等相关费用,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用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竞买P(2010)18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经贸部门(或商务部门) 核准的成品油批发经营和零售资格单位。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1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P(2010)17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7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18时;P(2010)18号、G(2010)32号、G(2010)33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可于2010年10月11日至2010年10月26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10月26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10月27日18时前确认P(2010)17号地块竞买资格;2010年10月26日18时前确认P(2010)18号、G(2010)32号、G(2010)33号地块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P(2010)17号地块2010年10月19日9时至2010年10月29日上午11时;P(2010)18号、G(2010)32号、G(2010)33号地块2010年10月19日9时至2010年10月28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联系 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