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公布了《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办法》,办法要求,从今年开始每季度公开通报和挂牌一批违规用地案件,此举标志着国土资源部对违法违规案件的公开通报、挂牌督办工作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办法》规定,对于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法律法规的,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或者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久查不决、屡查屡犯的以及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案件,可以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结时限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60日。挂牌督办案件经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后,应当公开通报。《办法》规定,挂牌督办期间,国土资源部根据案件和社会影响程度,可以采取或要求相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国土资源审批、登记事项;二是建议相关部门暂缓受理、办理与本案有关的审批、登记等事项;三是国家土地总督察根据案件和社会影响程度,可以约谈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其他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