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1、地块位置: 万宁市山根镇高速路口出入处西侧、通往六连岭道路南侧; 2、出让面积:1.6665公顷;3、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 4、容积率:≤0.3;5、建筑密度:≤15%;6、绿地率:≥50%;7、建筑限高:≤15米;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 40年;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8日 至 2011年06月05日 到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一楼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大厅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1年05月08日 至 2011年06月05日 到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一楼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大厅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6月05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06月05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一楼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万让2010-6号地块 号地块:2011年05月28日10时00分 至 2011年06月07日10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该地块竞买人,必须取得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产品著名商标证书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2)为了促进我市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及推广,形成我市旅游产品品牌效应,该地块竞买人须在万宁市境内具有旅游品牌产品生产企业。(3)土地竞得人必须自行进行基础设施及土地平整建设。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贤路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236137
开户单位: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万宁市支行
银行帐号:2201025529200092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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