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凤凰新城境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宗地位置
|
规划用途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亩) |
增价幅度(万元/亩)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2011-17-36 |
友谊路西侧、朝阳道北侧 |
商务办公 |
5456.38平方米(合8.18亩) |
≤3.7 |
≤65% |
≥20% |
100米 |
40 |
900 |
285 |
1 |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符合凤凰新城管委会项目准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5月10日至2011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有意竞买者可于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到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8日16时30分。
经审查,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符合申请条件的,出让人将在2011年6月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一楼服务中心大厅。
挂牌报价时间为2011年6月1日9时至2011年6月10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不再组织勘踏现场,有意竞买者自行勘踏现场。
(三)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唐山劳动日报》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 人:王先生、崔女士 联系电话:0315-5266629
联系地址:路北区北新西道23号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