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要采取限购措施”至今已逾两月,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却只有台州、衢州两地,且其“宽松度”十分明显。直接实施限价的地方倒是越来越多,疑有规避限购的意图。新一轮限购“遇阻”背后有何种“玄机”限购能否达到预期效果
梳理一下,可发现此次二、三线城市的限购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建议性,即是否限购,由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
限购势在必行,但住建部并未明确划定名单,而是公布了5项建议标准,提出“符合上述条件较多的即2条以上的城市,建议列入新增限购城市名单”。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标准进行适当修改”。
比对5项标准,全国可以纳入限购的二、三线城市有二三十个之多。但尽管市场预期强烈,限购城市的确定可谓是“雷声大,雨点小”。直至8月下旬,始有台州出台首个限购令;9月,方有衢州跟进;更多的城市至今不见动静。
原因何在“建议性限购”刚性约束力的不足显而易见,且灵活的标准把握又不乏“运作空间”,要地方政府主动向长期以来的“钱袋子”开刀,谈何容易。
二是选择性,即一地之内“区别对待”。比如,台州限购令的受限范围是市区的新建商品住房;而衢州则对市域范围内已有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才实施限购。
在目前形势下,“选择性限购”这枚硬币的另一面,很像是“选择性倡购”,也有可能形成对未被纳入限购地区房价上涨的默认。
三是替代性,以“限价”换“限购”。与限购令的“难产”相比,一些地方“限价”的积极性要大得多。据媒体统计,迄今已有廊坊、烟台、韶关和丹东等城市对商品住房实施“限价”,或者直接给出明确的指导价,或者规定“均价不得高于同地段同类商品住房”等。
限价是“如意算盘”。不管是自住或改善性需求,还是投资投机性需求,均可自由进出市场;成交量很可能不受影响,来自房地产的财税收入也将“平安无事”。此外,由于政府直接干预价格,其既定的房价调控目标很有希望顺利实现,“限购”压力由此明显减轻。
但需要提防的是:所谓的“限价目标”很有可能变为现实中的“涨价目标”。且即使能依靠行政手段实现所谓的调控目标,楼市的“顽疾”并没有根治,后市的运行依然风险重重。
以往的经验教训表明,楼市调控是各方深度博弈的过程,一旦责任缺失、决心不足、措施含糊、问责不力,其效果便会打折,甚至已有的成果也有可能得而复失。眼下新一轮限购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应引起足够重视。
归根结底,不管是限购还是限价,都只是权宜之计、治标之策。如果不解决住房投资属性过重、商品住房有效供应不足、保障性住房比重偏低等一系列困扰房地产业发展的长期性、根本性问题,即使房价能暂时被遏制,将来依然有可能反弹。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撰文指出,“要利用目前房地产市场相持的这段时间,抓紧研究和制定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这一点需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深刻领会,认真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