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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局: 未发现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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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税局: 未发现企业拖欠土地增值税
文 / 本刊记者 岩竹
央视报道的房地产商欠税事件中曝光的多数房地产商总部都在深圳。 为了核实情况,《中国地产总裁》杂 志记者采访了深圳市地税局宣传与教 育处副处长谢明亮,他对记者介绍了 实际情况,表示直到 2013 年年底,深 圳市地税局未发现有房地产开发商拖 欠土地增值税。
在谈及央视对房地产商欠税的报 到时,谢明亮副处长表示,自己看到这 条新闻时吓了一跳,“以为我们的工作 没有做好,这么大的数额怎么可能?” 后来他查了数据,发现到目前为止,并 没有发现有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增值 税。“很可能是央视对这些数据进行了 错误的解读,这个是不对的。”他进一 步说,“我查阅了 2013 年前 10 个月 的征管数据,发现土在征收土地增值税 过程中,相关企业十分配合,没有出现 一起违规违纪行为。”
他向记者解释了土地增值税的缴 纳过程,他表示可能央视对预征预缴与 清算的概念没有搞清楚。“这是一个概 念混淆了的问题。其实房地产企业是先 按一定比例预缴了土地增值税,然后我们税务机关在他最后清算后进行最后征收,采用多退少补的原则。而在征收之前, 不存在房地产商欠税问题。”他进一步 向记者介绍,“预缴土地增值税是在房 地产商销售房屋超过开发面积的 20% 以 后就要开始,一般以销售收入为标的, 按照 2% 左右的比例进行预缴。等到全部楼盘销售完成,或者销售超过 85% 的 情况发生,就可以将楼盘视作已符合土 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开发商就要配合 税务机关进行清算,待税务机关审核完 成后,就按照实际金额进行补缴。”
谢明亮副处长同时表示,土地增 值税征缴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他认为 这是由于国家制定这个税法时,考虑 的问题不够全面,很多细节缺失,造 成一线征管人员有时不知道如何处理, 希望将来能在“营改增”和“房产税” 的改革中考虑这个问题,尽量简化征管 过程,减少一线税务职工的劳动强度。 另外由于现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十 几年前不同了,现在一个项目开发下 来,前期、中期、后期,商业配套等等, 一般都是开发完成一部分就先销售一 部分,这使得土地增值税征缴遇到很大困难,由于税务职工在征缴该税种时须对包括土地出让金,建筑成本和容积率 等在内的准确数据进行核查。“这肯定 要费一定的时间和人力,对房地产开发 项目较多的税务所的压力会大很多。” 他无奈地表示。 “当然,央视报道中提出的拖欠 土地增值税问题可能存在,这一点我 们不能否认。”谢明亮副处长表示,“我 们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力求避免这种 欠税事件的发生。”他介绍了深圳市 地税局未来的一些关于土地增值税的 征缴安排。他表示,深圳市将严格按 照国家层面制定的预征率与税率征收, 在清算的方式和手段方面,会根据国 税总局的要求来做,同时也考虑到企 业和城市的实际情况。
谢明亮副处长最后向记者表示: “2013 年 1-10 月 份 深 圳 征 收 土 地 增值税总额为 97 亿元,比去年增长 了近 14.8%。当然未来不一定了。大 家都知道深圳的空间有限,不可能无 限拍地,所以未来土地增值税的金额 肯定会下降,但我们的监管力度一定 是要加强的。” | | |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杂志 时间:2014/1/20 14: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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