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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辉:土地增值税有先天缺陷
| 文 / 本刊记者 岩竹 这些天央视报道了房地产企业欠缴土地增值税 3.8 万亿元的新闻,由于数目惊人,惹得全国人民共同关注,富力地产副总裁张辉接受《中国地产总裁》杂志采记时表示,这次“欠税门”事件,其实是由于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上存在“先天缺陷”所导致的。 他认为甚至可以说“土地增值税是中国房地产税收体系之中征缴方式最让人头痛、预付和后付相结合最特殊、最后清算和最迟滞的税种。”正是由于土地增值税是这么的“好一个乱字了得”,他觉得华远董事长任志强怒斥央视“无知”是立得住脚的,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表达的其实是土地增值税设计上的“无知和愚蠢”。
采访中,张辉表示现在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多半是滚动开发,一个项目接着一个项目,上个项目资金回笼了同时下个项目已经开始,这样效益较为稳定。但是因为财务方面的问题,其实税务部门根本无法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目前土地增值税基本上依靠预缴征收。“尽管预缴比例很低,大概 1-5%,但毕竟还是要占用我们开发商的资金流,对于企业运营没有好处。因此,我们的态度基本上跟大多数房企一样,希望能够改革,使这个土地增值税按照法律规定等到清算时一并缴纳。”张辉这样向记者表示。
“由于房地产项目清算时点存在不确定性,达到还是未达到税法规定的清算条件,不是很容易确定,造成这种结果是由于该税种确实设计得很有问题。”张辉表示,“而对于预提的土地增值税,相当于企业各种业务中预提的准备金。在企业会计核算的规定中,应该在‘应缴税费-应缴土地增值税’科目中进行实际核算。”张辉表示这些都是基本的财务制度,央视这个报道的问题是将这些会计上的“预提”理解为企业的现时“纳税义务”了。“其实这些企业也很无奈。”张辉进一步向记者解释说,由于预提的土地增值税在“应缴税费”科目中核算,确实看起来处于“应缴未缴”的状态,但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笔钱是要在销售完成后统一缴纳并进行清算,因此企业的行为并不违反税法。
在采访的最后,张辉表示:“国家制定土地增值税,目的在于让开发商通过缴纳土地增值收益将房价控制住。这本身就很难,国家这么多年的调控都没达到目的,光靠一个税种,怎么可能?另外这个税种先天就有各种问题,而且还不少。”他认为央视要是理解了这一点,就不会有这个关于开发商欠税问题的报道事件了。张辉还建议税务总局一定要赶紧开始税种的改革,毕竟很多税种有重复征收的嫌疑,而且很繁琐,“就像土地增值税一样,类似的税种就有 5 个,是不是可以考虑通过新的房产税改革将它们合并在一起?这样我们好纳税,税务机关也好征收。” | | |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杂志 时间:2014/1/20 14:5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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