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霍国土出让告字[2009]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霍邱县人民政府批准,霍邱县国土资源局对霍国土出[2009] 33号、霍国土出[2009]35号、霍国土出[2009]36号、霍国土出[2009]37号、霍国土出[2009]38号等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币种:人民币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规划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投资强度 (万元/亩)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霍国土出[2009]33号 |
孟集镇孟集街道 |
244 |
商业
(金融) |
2.9 |
97% |
40 |
\ |
18 |
18 |
0.5 |
霍国土出[2009]35号 |
花园镇花园村 |
3799 |
工业 |
≥0.8 |
≥30% |
50 |
50 |
36.47 |
36.47 |
1 |
霍国土出[2009]36号 |
范桥乡范桥村 |
3931 |
工业 |
≥0.5 |
≥30% |
50 |
50 |
37.74 |
37.74 |
1 |
霍国土出[2009]37号 |
范桥乡后郢村 |
8829 |
工业 |
≥0.5 |
≥30% |
50 |
50 |
84.76 |
84.76 |
2 |
霍国土出[2009]38号 |
范桥乡范桥村 |
11744 |
工业 |
≥0.5 |
≥30% |
50 |
50 |
112.74 |
112.74 |
3 |
二、竞买人资格:
霍国土出[2009] 33号:金融机构;
霍国土出[2009]35号:从事食品加工的公司、企业或个人;
霍国土出[2009]36号:从事铁矿生产的公司、企业或个人;
霍国土出[2009]37号:从事铁矿生产的公司、企业或个人;
霍国土出[2009]38号:从事铁矿生产的公司、企业或个人。
以上五宗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采用增价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成交价款均不含契税。
五、申请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6日17时前到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可索取出让资料。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16日17时,以保证金到霍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帐户为准。
有意竞买者在申请期限内,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向我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交纳竞买保证金,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出让时间、地点
挂牌时间:2009年12月8日至2009年12月18日上午10时;
挂牌报价地点: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霍邱县国土资源局统一制作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报价单》,进行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公告事项如有重大变更,将另行告之。
七、公告查询: www.landchina.com
《皖西日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霍邱县国土资源交易大厅
联系电话:(0564)6025633、6024583
联 系 人:赵俊杰 唐伟萍
土地竞买保证金帐户:
(1)收 款 人:霍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霍邱县鑫星信用社
帐 号:20000095999310300000018
(2)收 款 人:霍邱县财政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霍邱县支行双湖路分理处
帐 号:492264730008092001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
二○○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