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决定公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 |
土地面积约
(平方米)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高度 |
1 |
开发区渤海道以南、
鄱阳湖路以西 |
公共设施用地 |
10843.9564
(16.26亩) |
50年 |
≥0.3 |
≥50% |
≤2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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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挂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
申请人有违法用地、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欠缴土地出让金或闲置土地行为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0年4月7日11时前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预付款及资料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保证金及预付款具体金额见挂牌文件,到账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7日11时。
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0年4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10年3月29日9:00至4月9日10:00 在秦皇岛市开发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举行。本次挂牌截止时间:2010年4月9日1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三)其他相关事项如有变更,详见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变更公告。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开发区建筑市场交易中心610)
联系电话:0335-8019032
联 系 人:王晨军、 鲁明
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0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