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5日通报了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情况,国家土地督察机构着力规范拓展督察核心业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据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主任马毅介绍,2009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全年实地核查地块5262宗,涉及土地面积6.52万公顷。针对北京、辽宁、重庆、河北、内蒙古、江苏、湖北、青海、宁夏的违法用地问题,向上述9个省级政府发出11份整改意见书、督察建议书。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有关省(区、市)共清理违法违规用地2.87万公顷,自行纠正违法违规问题1456件,立案查处5374件;拆除违法建(构)筑物462.76万平方米,没收建(构)筑物1427.99万平方米,罚款9.09亿元,补交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0.29亿元,复垦耕地1616.29公顷。
同时,对24个省(区、市)及3个计划单列市共150个县(市、区)例行督察,发现违法违规问题8514件,涉及土地面积3.8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1.3万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