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后,房地产保有税再起风声。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副司长季怀银4日表示,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是保证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多项棘手问题的治本之策,早开征比晚开征好。
季怀银以国务院法制办官员身份公开表达上述意见,引发市场对住房保有税有望开征的猜测。
同一天,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人民日报》海外版采访时表示,在我国征收物业税非常必要,现阶段是推出物业税的可操作时机。按照目前市场通常的理解,物业税即相当于住房保有税。
开征住房保有税逼投机者尽快吐房
季怀银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房价飙升的真正原因是投机炒作。前几年税收调控措施收效甚微,是因为当时的税收措施都是增加住房交易环节一次性缴纳的税收,而交易环节的税收完全可以转嫁给购买方承担,不会影响囤积住房者收益。税收政策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让囤积住房的人付出较高成本,至少要抵消掉他们的预期收益。保有环节的税收是每年缴纳,对于多年囤积的住房来说,如果将累积多年的税款转嫁到价格中,其价格会比新房高出很多,难以成交。而且囤积时间越长其税负越重,越难以转嫁。这便达到了保有环节税收的真正目的,即逼迫投机者尽快将囤积的住房卖出。
他建议,开征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在当前条件下可以分步实施。初期可以明确对生活必需的住房免税,免税范围可以按套数和按面积两个标准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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