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出台的房价调控组合拳被市场人士认为“空前严厉”,但相形之下,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调控并未声势浩大地展开。不过,消息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已经要求“四管齐下”,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
“四管齐下”严控开发贷风险
根据银监会二季度经济形势工作会议透露的数字,目前房地产贷款投放集中度偏高。3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速为44.3%,比贷款平均增速高出22.5个百分点,一季度增量占各项贷款比重为32.5%。今年新增开发贷也已经超过3200亿元。
一家国有大行投行部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已经警示部分银行在对开发商融资中的不尽职行为。“部分银行违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要求,违规给企业打包放款,只是企业集团向关联房地产子公司提供转贷款,用于高价抢地、获取暴利。”他指出。
对此,监管部门已明确提出,要“四管齐下”,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贷风险:
首先,监管部门要求银行重视开发企业资质、业绩和信用度,在全行实行开发商企业名单式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超一年以上的,商业银行一律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对土地闲置超两年和有炒地行为的,商业银行对已发放的贷款应当调减并采取保全,并在全行上下在客户名单中作出反映。
其次,提高押品标准,一律要求以在建工程为抵押,不轻易用土地作为抵押发放开发贷款;加强对开发商资本充足率和自有资金的审查。
同时,把握好贷款成数动态控制,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在建工程的五成,对已有土地抵押的,要根据不同风险状况相应下调成数。
此外,监管部门还要求对住房销售回笼资金实行封闭管理,根据销售进度按比例归还开发贷款,对到期难以归还的开发贷款一律不得再给予展期。
银行对开发贷早已趋于审慎
事实上,今年各家银行对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态度已经趋于审慎。
建行副行长朱小黄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今年该行房地产业贷款总的投放速度会低于贷款平均投放速度。对一些做“地王”的开发商,要保持高度谨慎的态度,授信要从严;对于政府已经限令要限期退出房地产市场的78家央企,除了已有的授信外,目前不会新增授信。
工行在2010年工作会议上指出,对于房地产贷款,工行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入名单制管理和贷款发放条件,严禁对项目资本金不足、“四证”不齐的房地产企业或项目发放贷款,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不发放新增贷款并收回已发放贷款。
中行近日也公开表示,坚持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有保有压、有进有退。重点支持经济比较发达、房价波动相对平稳、以自住需求为主城市的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对于近期发展过热、以外部投资需求为主、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严格控制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