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合川区人民政府同意,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将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合川国土房管出让公告〔2010〕34号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用途 土地面 建筑 容积率 绿化率 停车泊位 出让年限 拍卖起价 履约保证 备注
积(㎡) 密度 (元/㎡) 金(万元)
HC10-001-17 合办处思睿路与育林二路交叉口东南侧 二类 72826 ≤35% ≤3.2 ≥30% 普通住宅0.6个/100平方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500 2200 临城市道路设置对外二类公厕一座,宗地内土地整治及管线搬迁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居住兼容商业金融 商业、办公0.7个/100平方米
HC10-003-29 南办处希尔安大道末端南侧 33900 ≤35% ≤3.5 ≥30% 普通住宅0.6个/100 平方米 商业40年住宅70年 1650 1200
商业、办公0.7个/100平方米
一、地块基本情况及拍卖条件: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有意竞买者自本公告之日起20日内(即2010年7月9日至2010年7月28日止)到合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201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竞买资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
三、拍卖起始价、竞价增幅及竞得人确定
本次拍卖采取自由竞价方式,拍卖起始价见本公告第一款,竞价增幅为10元/平方米的整倍数。竞买人不足三人,或者竞买人的最高报价未达到起始价时,终止拍卖。竞买人最高报价等于或高于底价,拍卖成交,并与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付款方式
竞得人与合川区国土房管局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首付款,签订合同3个月内再缴纳成交价款的30%,签订合同4个月内交地,交地时缴清所有成交价款。超过缴款期限未付清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