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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简讯:住建部确定房价目标要听取社会意见

北大黄埔讯:为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住建部近日要求各地在确定年度新建房价控制目标时,要听取本地区社会意见,取得社会支持。


详细阅读:住建部确定房价目标要听取社会意见获得支持


  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

  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通知还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督促所辖各城市做好上述工作。

  ■ 调查

  近半省会城市“限涨令”瞄准10%

  房价调控目标大多与GDP、收入增幅挂钩

  距公布房价调控目标“大限”还有两天,广州、深圳等一线高房价城市打破“沉默”,公布了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记者对比已公布的40余个城市年度“限价令”发现,除北京外,没有一个城市出现“降”字,且大部分未提到具体数字,只是“与GDP和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

  半数重点城市尚未公布

  深圳昨日宣布,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指数的涨幅低于本年度GDP和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昨晚,广州公布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房价涨幅要低于年度生产总值增幅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截至昨日18时,包括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以及内地27个省会城市在内,只有14个城市公布“限涨令”,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中,只有三个城市公布了目标。

  调控目标多在10%上下

  已公布调控目标的省会城市中,郑州、太原、济南、西安、海口等均将控制目标与GDP增幅或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挂钩。记者发现,这些城市今年年初设定的GDP增幅预期大都在10%上下。

  调控指标和GDP、居民收入增幅挂钩,源于今年1月公布的“新国八条”。其规定,2011年各城市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公布。

  “居民支付能力”被忽略

  “新国八条”提及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被各政府忽略。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说,“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根本没有官方统计数字,地方政府如果要给外界承诺,怎么可能会用这样的指标?

  德佑地产研究主任陆骑麟接受采访时说,从历年统计局的数据来看,各个城市房价涨幅基本上都能控制在10%以内。在今年保障房增加供应的情况下,成交均价控制在10%以内的可能性几乎必然实现。

  ■ 四问调控

  挂钩GDP合理吗?

  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认为,如果市场处在比较平稳的状态,房价调控目标和GDP、收入增长挂钩是可以的,比如二三线的中小城市。但是对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肯定不合适。

  经济学家马光远在其博客上更是直言不讳:挂钩很荒唐。他说,这意味着大城市今年房价涨幅普遍在10%左右。这样的目标,显然和民众的期待大相径庭。 

  两个挂钩哪个为准?

  各地将“住房价格不高于当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作为调控目标。有民众质疑,到底是按哪个数据进行调控?如太原,2011年GDP预计增1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作为专家,他也不好判断该用哪个数据进行计算。胡志刚说,这种目标根本就不需要定。 

  为何不提“降房价”?

  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 

  为何各地不积极?

  “限涨令”大限前,部分一线城市“迟迟未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胡志刚说,一些地方城市放缓出台调控目标,显示出在调控的心态上和中央政府有所不同。中央和地方站的角度不一样,“地方没钱,找来找去就把眼睛集中在土地上。”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      时间:2011/3/30 9:24: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