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房地产总裁黄埔同学会会员条例
第一章 会员入会的方法
第一条 北京大学房地产总裁黄埔班学员入会,需提交会员入会申请书,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
第二条 非北京大学房地产总裁黄埔班学员入会,需提交会员入会申请书,并缴纳二十万元入会费,经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
第三条 由常务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第二章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第一条 本会理事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二条 参加会员代表大会,行使会员职权;
第三条 对本会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权;
第四条 获得北大黄埔平台支持:
1.免费参加北京大学房地产总裁黄埔同学会组织的学习活动;
2.获得北大黄埔互助投资基金的投融资服务资格,享受会员待遇;
3.获得参与中国北大黄埔投资控股集团项目资格;
4.成为《中国地产总裁》杂志通讯员单位,获得每期《中国地产总裁》杂志一本。
第三章 本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 维护本会形象和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二条 按规定缴纳会费(会费0.3万元/年),未缴纳会费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附 则
第一条 本条例的解释权属北大黄埔同学会。
第二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北京大学房地产总裁黄埔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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