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
1.房地产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我国房地产市场影响因素错综复杂,几年宏观调控未达预期,国家有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的倾向。中共十七大后,中央和主管部委从不同层面表达了继续加
强土地和投资控制的意向, 2008年房地产宏观调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已出台的政策继续强化落实,另一方面出台的新政策可能主要集中在从紧货币政策、完善住房保障、房地产融资管理和抑制投机性需求等方面。
2.资源将向保障性住房倾斜。1998年住房货币化改革以后,国家政策主导是住房供给市场化,房地产业被确定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2007年是既有的住房政策理念发生转变的一年。在强调住房的经济市场属性的同时,更重视其作为民生基础对社会公平和城市化的促进效应,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上日程。2008年初住房问题被置于关系民生的高度重点强调,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组建意味着住房问题将得到更加强有力的领导。我国住房政策理念和方向将发生转变,土地、资金等资源将向保障性住房建设倾斜。
3.企业并购和重组将成为年度主调。在国家宏观调控力度不断加大、国际资本进入和美国次贷危机影响下,2008年我国房地产行业竞争将将更加激烈,企业的两极分化现象将日渐明显。一些龙头企业通过上市筹资和规模经营等方式增强竞争力,比较优势日益明显,同时对市场的垄断和引导能力也日益加强;而一些中小地产商经营环境则日益严峻,不得不面对市场的不确定性,优胜劣汰将加速国内房地产行业重新洗牌,垄断企业将不断加强对经营不善中小企业的控制、并购和重组。
4.供给平稳增长,结构改善。土地供给方面,促进住房市场有效供给有望成为国家长期的政策目标。2008年一级市场土地,特别是住房用地供给有望平稳增长,同时随着国家加强对闲置土地处理力度,房地产开发周期将加速,二级市场进入实质性开发的土地供给将有较大幅度提高。在用地结构方面,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落实,用于中低档次,特别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开发的土地供给将增加,高档住宅和别墅用地的供给将继续被严格限制。
在住房供给方面,基于2007年住宅用地供给的较大增长和国家加大闲置用地处理力度,现有住宅用地开发周期将加快,2008年住房供给量将保持增加态势。在供应结构方面,基于2007年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用地较大幅度增加供给,可以预期2008年中小套型的住房供给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包括廉租房在内的政策性住房供给将有较大幅度提高,住房供应结构将进一步改善。
5.房价上涨趋缓,但出现拐点可能性不大。房价经历连续多年高速增长,2007年仍在高位运行,由于国家调控政策效力的发挥,2008年房价上涨幅度将大大低于上年。2008年上半年,由于国际资本市场震荡和人民币持续升值预期,大量国际热钱可能进入国内房地产领域,成为推动房价上涨的一个因素。但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效力逐渐显现,住房需求逐渐回归理性,尽管高位房价的城市可能出现房价在高位震荡,但全国房价整体拐点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增加有效供给、遏制投机性需求四大对策
1.破除垄断,增加有效供给。住房供给取决于住房生产链条全过程,包括土地供给、住房建造和住房销售等环节。垄断降低资源配置效率。在用地供给环节,政府通过减少用地供给、土地储备等手段提高地价,追求居住用地出让收益最大化。长时期以来,相对于工业化进程,城市特别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新增居住用地数量偏少,比重偏低。为保障与工业化相适应的城市居住用地供给,国家在全国用地综合平衡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城市用地供给,各城市年度出让土地中相应增加居住用地。
住房开发环节,在用地供给偏紧、需求旺盛的背景下,近几年市场形成房价上涨的强烈预期,囤地囤房成为普遍的开发模式。为此,国家规范住房用地开发周期标准,在土地出让阶段即要求受让开发商承诺开发期限,违背土地出让协议和开发周期承诺的作囤地处理,给与罚款或收回处置。已经出让土地要求开发商与土地管理部门按开发周期标准重新确立开发期限。居住用地出让招拍挂实行双重竞价规则:要求开发商提出详细的开发周期规划,对土地出让价格和未来平均销售房价同时竞价投标,招标机构根据地价和房价双重权衡确定最优中标人。
2.遏制投机性需求,防范市场风险。我国住房市场主要由城市化和收入增长形成的消费需求主导,房价增长主要反映的是基于消费性需要的真实供求关系。但2006年以后特别是2007年以来,在房价持续增长预期引导下,闲置资本和热钱形成的投机性住房需求膨胀,对房价上涨推波助澜。为遏制投机性需求,严格监控国际热钱入境,限制其非法进入住房市场;提高第二套住房购买按揭首付比例,适时开征住房持有调节税,对闲置住房征收闲置调节税。
3.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国近年来房价的持续上涨对住房市场需求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水平较低,储蓄积累有限,广大的中低收入阶层即使有银行按揭支持也仍面临首付和还贷压力。为满足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需求,一方面,要积极发展租赁市场,以租代购;另一方面,国家应构建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为此提出以下三个层次建议:
其一,改革职工导向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面向广大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强中等收入家庭购房能力。由于各职业群体收入差别悬殊,高收入职业群体住房公积金积累高而住房需求已得到满足,一些家庭不屑于获得公积金支持;而中低收入群体多有无房户,购房需要迫切,但又得不到公积金的有效支持。因此探索建设面向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的公积金制度确属必要。
其二,适度发展购房保障,完善对目标人群的识别管理机制。我国提出了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等多种住房保障模式,但保障目标定位并不清晰。从我国现阶段整体发展水平出发,购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宜过大,保障水平也要适当。为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应对购房保障目标人群进行更精准定义和有效识别,改革现有以当年收入和户籍为依据的人群识别管理机制,建立以持续低收入和租房期限作为购房保障人群识别机制。
其三,发展租房保障,解决极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对于购房、租房都难以实现的低收入人群进行公共支持。保障形式宜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有条件的大城市建设廉租房,实行实物配租,但切忌蜂拥而上,造成公共投资的浪费。
4.注重政策的衔接性和协调性。近年来,我国房地产政策密集出台,对房地产市场调控起了一定效果,但由于政策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衔接性差、可实施性差等问题消弱了政策效果。为此建议:①加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之间衔接和沟通,保证调控行动一致性。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和协调,突出政策的科学性、全局性,减少部门政策冲突。②强化政策的协调性。房地产市场是多元利益博弈的格局,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企业、房地产品供给者与需求者之间的利益诉求不同,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也会存在差异,因此国家政策重点在于统筹兼顾,综合协调各方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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