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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明确取消“90/70”限制

  10月28日,嘉定区推出11幅土地约57.5522公顷,其中住宅用地约47.3944公顷。在回答开发商代表提问时,嘉定区房管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表示,以上11幅地块将不受“90/70”政策限制。

  参加推介会的一位业内人士坦言,上海自今年五六月份以来,不少地块已经不再执行“90/70”这一政策。有的表示:“90/70”政策执行三年多,目前面临“不上不下”的尴尬:一方面,政府没有明确提出废止;另一方面,执行时不像政策初期那样严格。特别是由于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比例按照区域总量考核,这就为具体地块的政策执行带来变动空间。“可以这样理解,有些地块的市场吸引力不是太强,取消‘90/70’限制是为了自抬身价。反过来,一些热门地块,比如新江湾城板块,就继续执行这项政策。”

  目前北京、杭州、南京、成都等一些城市已经叫停执行三年多的“90/70”政策。

  新闻附件

  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杭州悄然放松90/70政策 100~110平方米的创新三房户型有望增多

  90/70政策出台后,市场产品供应向两头发展,不是140平方米以上的特大户型,就是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中间段的户型相对紧缺,供应结构不够平衡。而实际上,目前市场需求最大的除了90平方米以下户型外,90~140平方米的户型需求也不少。

  政策松绑后,100~110平方米的创新三房户型也有望在市面上“露脸”。“原先90/70严控政策下,89平方米的户型多被设计成小三房,这样的户型很难做,舒适度也不够。按照新政策,这个项目由90/70改为90/50,可以新增一批11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户型。90平方米以下房源则可以从容地设计成两房,没必要硬撑着做三房。”

  供应比例调整后,哪类项目受益最大?这一政策能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杭州楼市的销售颓势?

  易道机构总经理戴法官认为,市中心豪宅项目获益最大。“市中心高档住宅的购买群体多是好买大面积的实力阶层。原本这类住宅由于政策限制,虽说90平方米以下住宅比例没有郊区住宅高,但多少也占到一点。但实际上,在这类单价动辙2万元/平方米以上的项目中,90平方米的户型总价也要近200万元,青年人买不起,有钱人又嫌小,定位的确比较尴尬。”

  李思廉:07年房价上涨是90/70的错

  有时有些法规横跨了很多东西,很多部门,这之间可能会有一些不统一和协调的地方。

  3月26日下午,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富力李思廉以主席身份全程出席广东省第二届房地产商会,会后接受了观点地产网的访问。

  李思廉本人为香港人,此种身份决定了他对待当前市场及政策环境的态度。李思廉显然是站在发展商的角度来理解及思考问题的,并且希望政府也能站在发展商的角度来考量当前的房地产行业及经营环境。这当然是商人本身对服务型政府理解与要求。

  作为上届房地产商会的会长,李思廉在向外界表达的核心是希望政府能够保护房地产开发商的正常营业环境。其认为正常的营业环境会带来稳定的市场,而恰恰是当前政策的不确定性导致房地产市场本身的紊乱。因而其不断的强调政府应该给发展商“支援”,这其中包含行政效率及政策两方面的支援。

  事实上,这种支援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得到了体现。广东省出台的十五条救市政策在大多数人看来与广东省两会期间广东省房地产商会的那份建议书有关。

  以下为观点地产网对李思廉的采访:

  观点地产网:部分开发商开始提价,您对这个现象怎么看?

  李思廉:提价的现象不多,不是普遍现象,经历过2008年后,在一段比较长的时间提价都不是一个主流行为,楼价不可能出现大幅上升的,因为市场的库存量还是太大。

  观点地产网:楼市这种小阳春可以持续下去吗?

  李思廉:我暂时还是比较乐观的。

  观点地产网:现在市场的主要销售策略是以什么为主?

  李思廉:据我的了解还是不急着提价来出货的,出货是目前的普遍现象。

  观点地产网:富力今年的销售情况怎么样?

  李思廉:整体我们认为今年是非常的乐观,楼价已经被市民认可,今年我们的销售数量有了明显的提升,从3月16日我们公布的数字超过49亿,到现在又多了好几个亿,已经有50来亿,今年销量同比大幅提升了100%,这个是非常厉害的,我们有信心一季度达到60亿的销售额。

  观点地产网:您对金融创新怎么看?广东省在当前的金融环境之下会有什么样的机遇?

  李思廉:广东应该有条件作为房地产的金融中心。现在来说广东几个城市要成为全国性的金融中心应该是没有机会了,中央的首选是上海和天津,但是广东省,就房地产上市企业来说,无论在广东还是在香港上市房地产企业,数量和市值规模都是领先的,所以广东有作为房地产行业的金融中心的条件。

  由于大家现在都有一些创新的想法,在国外无论是PE、信托还是REITs都是比较成熟的。现在国内也有许多业内人士提出了借鉴和融合的想法,作为房地产商来讲,我们觉得一些成熟的想法形成后我们可以打一个报告给政府,提出自己的建议。

  作为开发商来讲,如果做REITs套现的收益高于我卖出商用物业的收益的话,那么我想很多开发商会考虑REITs。如果按照REITS需要有7%-8%的收益才能得到市场认同才能够发行这种估值,那大家都不要做了,都去睡觉算了!这样的估值对与商业物业来说太低了,根本就不划算,我还不如直接把我的商业物业拿到市场上卖掉呢!干嘛那么麻烦还要审批走那么多的程序,累得不得了。

  现在广东省在房地产领域来讲是领先的,如果政府再“支援”一下,对于一些未上市的公司加大一些力度,让这些企业没有那么孤单的话,那么广东省房地产上市企业的量会更大一些,如果量大了,我相信应该广东省是可以成为房地产行业的金融中心的。

  观点地产网:您还是认为当前政府对房地产行业支持不够?

  李思廉:从我们接触的角度来讲,发改委、证监会、商务部都是我们经常接触的,但是目前来讲,企业在这几个部门的活动空间是比较小的,如果政府能给企业一些支持的话,那么房地产企业上市的力度会大一些。

  中国的情况是,不同的部门管理着不同的领域,没有一个部门可以横跨,这就导致往往中央政府有些东西想执行的时候无法深入,证监局有证监局的想法,银监会有银监会的想法,发改委有发改委的想法,这个是目前的困境,也是实际情况,我们不可能希望总理能够亲自为我们协调这么多东西。

  如果有一种统一的产业政策的话,那么现在就会好很多,相互协调的情况就会大大改善。现在的情况是很多企业做的很多东西,要到商务部、证监会、和发改委去批,一些事情通过了一个部门,但在下一个部门碰到一些问题的话,就要打回来重新来过,要重新走过一道程序。

  我们现在面对的东西,很难说一步到位的。我们接触到相关部门,他们自己都知道有这样的情况,但有时有些法规横跨了很多东西,很多部门,这之间可能会有一些不统一和协调的地方。比如几年前作为一个开发商去买一块地他是和国土局交易的,当时没有70/90的政策的,但是和国土局交易之后,做完规划了,到我们报建的时候,70/90的政策就出来了。

  作为一个生意人来讲,国土局也是政府,建委也是政府,没有理由我买的时候没有这个条件,但是到我报建的时候条件就出来了。但我觉得当时的建设部一刀切下来,导致企业需要很多时间去消化这些政策,又使得2007年的时候有一段时间全国的大城市没有一个城市发施工许可证,没有施工许可证就意味着没生产,但当时全国各个行业的复苏,股市复苏,老百姓手里有钱去买房子,但是房子的供应量可能少了。结果一下子就把房价给推上去了。

  房价上去了,政府和老百姓不开心,结果政府又把房价打回来了。现在看来,整个过程都没有赢家。所以说政策上的东西,在中国这样一个复杂的社会里,我建议有些全国性的政策推出来的时候如果多和地方的协会和商会沟通一下效果好一些。

  观点地产网:去年你们和政府做了哪些方面的沟通?

  李思廉:这些是我们去年广东省地产商会去年有两个比较大的行动。

  首先,我们根据全国工商联的资料和数据打了一个报告给广东省省长黄华华,省长非常重视,交给两位副省长去办理,后来广东省出台的房地产救市15条基本上是以这个报告为基础的。

  另外,去年下半年的时候,当时整个行业资金问题比较严重,政府在房地产税收这个方面也面临比较大的问题,压力很大,部分开发商反映,税局追税追得特别厉害,于是我们向省政府、向黄华华省长打报告,省政府就让我们和地税部门开座谈会,经过这次沟通以后,税务部门对我们的情况也了解了,于是就放慢了追税的一些动作,给我们减轻了一些压力,延后了一些税收的缴付期限,或者是分期缴纳等等。

  现在企业税赋太重,我们2008年经营层面的利润(撇出了物业价值重估),大概是22亿9000万,但是我们交到金库的税整整交了25亿3000万!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这就等于说我们交给政府的大于我们赚的!我们中国的公司大不起来,因为中国的税赋很重,只有整个公司在高效率运作下,你的总税务的支出才可以小于你赚的。

  观点地产网:银行方面呢,有什么建议吗?

  李思廉:我们希望银监局可以在这个环境中重新考虑“视证放款”的问题,现在是银行看到施工许可证才肯发放贷款。中国现在银行房贷给开发商是很安全的,就是说所有的买地的现在都是开发商自己出的,后面设计费用等等都是开发商自己先出的。等这些都完成之后,拿到了施工许可证,银行才给开发商发放贷款。但是这样开发商前期投入太多,机会成本损失得太多,在这种情况之下,房价很难跌下来。因为开发商前期支出的钱太多了,对投资回报比较担心,所以房地产商会把房价定得比较高。

  我们的建议是,开发商通过招拍挂拿下来的土地,土地获取途径比较公开和透明,价格比较透明和公允的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考虑开发商拿下了土地证和规划许可证之后就开始释放部分贷款。让企业资金尽早流动起来的情况下,开发商就可以提高企业资金的流动性,考虑薄利多销。钱都给压住了,就比较难了,这就会使得市场供应来趋紧。

  胡葆森提案:建议取消90/70政策

  2009年全国两会3日开幕,房地产市场相关话题已经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的焦点,胡葆森在他的人大代表提案中认为,在实践中,却出现了房地产业“去市场化”的倾向,建议取消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90/70”政策限制,提高市场效率。区别对待“热钱”和实业投资,放松实业投资的入境审批。

  胡葆森在提案中提到,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设集资房、公务员小区,变相进行福利分房,既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背道而驰,又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保障性住房建设没有明确的标准及要求,制度建设缺位,保障性住房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收效甚微;由垄断加重的房地产企业负担,必将通过房价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为此,胡葆森建议,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坚持“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原则;政府保障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廉租房上,用廉租房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取消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90/70”政策限制;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设集资房、公务员小区,已开工建设或已建成的该收则收、应退则退;打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的垄断,允许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公共事业领域。

  以下为提案全文:

  人大代表胡葆森提案:警惕房地产业“去市场化”倾向再度抬头

  党的十四大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我国房地产业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及法规体系,房地产业生产要素基本实现了市场化配置。房地产企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房地产业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从1992年到2007年,全国共开发城镇住宅160亿平方米,解决或改善了近1亿家庭的住房问题,在城镇化率由27%提高到45%的情况下,我国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由14平方米提高到28平方米,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2007年全国房地产业增加值达到1.2万亿元,占GDP的比重近5%,全国房地产业税收占税收总额的比例达到7.1%。正如温总理最近明确指出的“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钢铁、建材、家电及家居用品等产业发展举足轻重,对金融业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近几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偏快增长及价格的结构性上涨,部分大中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较快的情况,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保证大多数城镇家庭的住房需求得到合理满足,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出路毫无疑问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进一步深化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但在实践中,却出现了房地产业“去市场化”的倾向,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设集资房、公务员小区,变相进行福利分房,既与住房制度改革的市场化方向背道而驰,又严重影响了社会公平。最近中纪委披露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说明违规集资建房极易滋生腐败,影响社会安定,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没有明确的标准及要求,制度建设缺位,保障性住房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收效甚微,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违规获得了保障,不仅滋生了钱权交易,还激化了社会矛盾。此外,政府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力度将对社会投资产生“挤出效应”,不利于调动社会资源,落实国务院“扩内需、调结构、保增长”的总体要求。

  三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收入水平不同的家庭有不同的住房需求,只有通过灵活的市场调节才能有效满足,而统一的模式必将妨碍发展。近年出台的“90、70”政策、外资准入政策没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不利于房地产企业发挥创新能力,影响了市场效率的提高。

  四是公共事业领域市场化改革滞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基本上处于垄断状态。由垄断加重的房地产企业负担,必将通过房价转移到消费者身上。

  凡此种种“去市场化”现象不仅有碍房地产业的市场化进程,还与WTO的要求越来越远。如果不提高警惕,任由房地产业“去市场化”倾向再度抬头,将会不断侵蚀房地产业近三十年来的市场化改革成果,不利于城镇居民居住水平的提高及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坚持房地产业市场化改革方向,促进我国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统一认识,坚持市场化改革不动摇。实践已充分证明房地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是完全正确的。为了充分体现公平,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但前提是必须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市场的归市场、保障的归保障”原则。同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居民正确看待房地产业的发展,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为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法规体系。各级人大应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房地产业法规制度建设,通过法律制度界定各级政府在行业管理中的职责权限,政府保障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廉租房上,用廉租房对城镇低收入家庭实施保障。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用市场机制引导市场、引导消费,取消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要求的“90、70”政策限制,提高市场效率。区别对待“热钱”和实业投资,严格限制“热钱”流入,放松实业投资的入境审批,为所有房地产企业创造公平有效的政策环境。

  三是加大力度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如果花样频出的违规建房之风不能有效制止,将从根本上破坏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成果,破坏房地产业市场化的发展方向,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因此,清理整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建设集资房、公务员小区势在必行。已开工建设或已建成的该收则收、应退则退,严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搞集资建房,破坏房地产市场秩序。只有痛下决心,遏制腐败之风蔓延,才能阻止房地产业在“去市场化”的歧途上越走越远,才能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走到今天,房地产业要想更上一层楼,改革必须在新的领域有所突破。应进一步深化改革,打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的垄断,允许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推进房地产业市场化进程,促进房地产业市场化改革再上一个新台阶。

来源:新闻晨报      时间:2009/10/31 8:3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