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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应当以项目为单位申领预售许可,领了销售许可证的房源要一次性全部销售,不得分批、分次开盘。
《通知》要求,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只是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项目,才允许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开发企业应当将全部房源上网,在规定时间内销售商品房,不得以任何借口分批、分次销售,预售信息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