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出台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后,国土资源部又在酝酿新的举措。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日前称,国土部将很快出台后续政策打击开发商囤地行为,并对重大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住建部近期也将出台相关政策。可以预见,针对囤地的新一轮严打即将启幕。
高得离谱:三代人一生积蓄买一套房
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日前称,北京房价高得离谱,把三代人一生的积蓄都拿出来才买得起一套房。
姚景源表示,买房人第一不是支付货币的人,比如两个小青年买房,双方父母掏钱,爷爷奶奶掏钱,是几个家庭支持一个小家庭买房子,这样就扭曲了支付能力和价格。这个经济学叫第三者买单,实际是把三代人一生的积蓄都拿来买房,而且这些人都是老年人,将来保障怎么办?
为何房价会高到如此地步呢?很多人都把原因归咎于对地价的炒作和囤积。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表示,房价形成的扭曲主要与对土地的过度投机有关。
今年,中国的地价和房价一样走出了一条让人费解的曲线。2009年初始,曾经炙手可热的土地市场还沉浸在各种流拍的消息里。多好的地块似乎都无法引起房地产商的兴趣。可突然之间,“抢地”时代再次来临。在诸多央企的参与下,“不差钱”行情大大超过了以往。“地王”在各大城市频频冒出。难怪有评论说,土地市场,从海水到火焰仅有一步之遥。随着地价的暴涨,房价也随之猛涨。
市场怪圈:建房不如囤地倒地
“养鸡的不如倒蛋的。”这是开发商潘石屹的名言。它的意思是,现在中国房地产行业,建房子的不如囤地的、倒地的。他举例子说:在北京,一个开发商在一块土地上把其中一部分开发了,建了房子,没有赚多少钱;而同一土地上的另一部分没有开发,过了几年转让给了别人,赚的钱是开发那部分的好几倍。几年前,有两家开发商在同一地段各拿了一块土地,一家开发商建了房子销售出去,没有赚多少钱;另一家开发商,囤着地,什么事也没有干,最后把土地转让给了别人,赚了许多钱,比前一家开发商赚的钱多许多倍。
在此种激励下,“囤地”成了中国房地产业的突出现象。潘石屹曾经分析一些地产上市公司年报,发现这些公司拥有的土地数量高到令人瞠目。“按2008年这些公司开发的建筑面积计算,它们的囤地规模,最少的也在20年以上,最多的超过100年。”他说,这是不正常的,不仅对行业的长远发展有害,更是对土地这种宝贵资源的极大浪费。开发商“在土地上投入更多的精力、时间和金钱,而投入在规划、设计、建设上的精力就少了很多。”
有专家认为,如果把开发商手中囤积的大量土地全部开发,就可以大大增加市场供应量,缓解用地紧张和供不应求的状况,从而抑制房价的非正常快速上涨。
事实上,关于“囤地”,国务院在2008年1月就曾下文,闲置两年的土地要无偿收回,对闲置一年、不满两年的土地要收20%的土地闲置费。只是此规定执行起来颇有难度。有媒体调查显示,老“地王”大多田园依旧,有的地方政府出面给闲置土地找“合法”理由。
囤地捂盘:关键是严打动真格
住建部近日向各地下发通知,要求加大查处和公开曝光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开发商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违法违规行为。
除了囤地,捂盘也是开发商惯用的伎俩。在房价处于上涨通道时,有开发商选择分批、分次开盘,是因为可以借此逐渐调高后期开盘的房屋销售价格,从而坐收“超额利润”。如北京东三环区域某著名楼盘,去年年底首期开盘时均价13000元/平方米,而今年10月开盘销售的项目均价已经上涨到21500元/平方米。选择分批、分次开盘也可在客观上造成市场上房荒的假象。
住建部在通知中要求,要合理确定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规模。商品住宅项目一般不能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对已经办理预售许可的,应一次性将全部房源公开对外销售,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此前我省已经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要求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不得分层、分单元申请预售许可,只是对开发建设规模较大、实行分期开发和分期交付的项目,才允许按照分期开发的规模申请预售许可。
南京工业大学天诚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翔华教授认为,对于“囤地”、“捂盘”的定义和操作空间比较大,所以执行上给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留了口子。要对囤地捂盘动真格,需要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更详细的法律法规,同时需要执行的完善以及土地督察部门真正发挥起应有的作用,否则难免雷声大雨点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