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大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及《挂牌出让文件》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有关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于2009年12月1日至12月17日,到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西岗区五四路131号)办理登记手续、认购《挂牌出让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请人应按《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于2009年12月17日前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向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文件,逾期不再受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符合申请条件的,将正式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大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挂牌起始时间为2009年12月10日9时,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1日15时。
六、竞得人为自然人或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须就项目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其所持股份应不少于70%。
注:以上所列的时间中,包含公休日和节假日的除外。
联系人:王小妮 沈毅 联系电话: 84371545 84371206
联系地址:西岗区五四路131号 网 址:http://guotu.dl.gov.cn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2009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