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万宁市政府批准,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决定将万让2009-43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项目
名称 |
位 置 |
面积
(公顷) |
使用
年限(年) |
土地
用途 |
绿地率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
(米) |
投资
强度
(万元/ 公顷) |
开发保证金(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万让2009-43号地块 |
万宁市兴隆旅游区迎宾大道西侧港隆酒店南侧 |
11.5664 |
70
|
住宅
用地 |
≥40% |
≤0.9 |
≤20%
|
≤24米 |
2600 |
1000 |
3000 |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要求
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属境外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境外公证部门的公证书,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参加竞买者请到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二楼土地利用股办公室查询和购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挂牌手册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联系电话:0898-68555857、13111995159、13907569306 联系人:云先生 严先生
报名期限:2009年10月21日—2009年11月18日下午17:00时止.
四、保证金:报名时须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和开发保证金(以保证金实际到帐为准)
五、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
起始时间: 2009年11月10日;截止时间:2009 年11月20日上午9:30时(节假日除外)。
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挂牌期限内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 (节假日除外)。
地点:万宁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本次竞买活动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竞买人电话、邮寄、电子、口头报价。
六、其他
(1)、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以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存款余额证明为准。
(2)、竞得人必须按兴隆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留出不少于14亩土地用于该宗地及周边地块的排洪水系建设,具体用地面积和形状,按建设部门出具的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排洪水系由竞得人为市政府垫资建设。
(3)、竞得人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20天内,动工进行项目开发建设,以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为准,逾期不动工建设,开发保证金不予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