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末政策即将变动时,“调控房价”成为媒体最感兴趣的话题。
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称“国土部拟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调控房价”的相关报道,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11月23日表示,媒体报道不足为信。对此,国土部正在汇总相关情况,并将于近期有所回应。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现有的政策框架下,国家并未放开宅基地的流转,而“小产权房”更是难以转正。
农地入市与房价无关
有媒体报道称,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最快从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农村集体建设土地入市。而这一政策必将对楼市泡沫形成打压之势。同时,浙江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等部门,正在据此推进农村宅基地入市的相关方案。
昨日,当记者就此事向国土资源部求证时,相关负责人却表示,媒体报道“不足为信”。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并未做过“农地入市”的表述,这种表述与房价更没有关系。
该人士同时表示,国土部正在汇总相关情况,针对媒体的不实报道,国土部将于近期有所回应。
浙江省农办改革指导处处长楼晓云23日表示,浙江省正在进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试点,在流转过程中,农民可用房屋或其他财产进行抵押担保,即放开了抵押担保权,但土地所有权不会改变。
楼晓云表示,根据浙江省的试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后,可用作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但不得用于商品房建设。同时,浙江省并未酝酿宅基地入市的相关方案。
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政府只能为“进行基础设施、公共管理和服务设施、军事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建设”征收土地。非公益性项目建设征收土地,要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业内人士表示,其中的“非公益性项目”,便包括商品房建设用地,以及国土资源部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小产权房”难转正
“如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得以进入商品房市场,就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恐怕还很难实现。”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价所所长赵松表示。
赵松表示,现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主要用作农业、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即用于扶持乡镇企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而小产权房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允许流转;农用地难以转为建设用地。
一位接近国土资源部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将是政策的长期趋势,但目前只是“慢慢放开”,限制仍然很大,且由于“小产权房”影响到整个房地产市场的供应,国土部不会轻易“开闸”。
记者发现,在广东省推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中,明确表示禁止商品房建设。国土部也多次重申,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今年6月,针对媒体关于“深圳市小产权房将拿到全国首个‘准生证’”的报道,国土部明确表示,“小产权房”违反土地管理法律,要严格依法查处。
赵松表示,现有试点工作省去了农村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征地环节,而“小产权房”建设和宅基地流转,仍未得到现有法律的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