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增城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委托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以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编号为83101243A9185号的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置:增城市新塘镇坭紫村、甘涌村、东华村新甘围(土名);
2、地块四至:东至茅山大道,南至东江,西至东华大道和村预留地,北至顺欣、奔马厂房及坭紫村预留发展用地;
3、土地开发程度:尚未开发利用,现状为菜地,有部分临建,东江边有大型储罐和沙场;
4、地块面积496318.9M2(合744.478亩),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12365M2(合468.548亩),代征公共绿地面积57792M2,代征道路及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02849.9M2,代征其它用地面积23312M2;
5、地块用途: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办公用地、水域、公共绿地、防护绿地;
6、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70年,商业金融业、旅游、娱乐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
7、规划指标要求:建筑密度≤28%;容积率≤2.2;绿地率≥30%;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687203M2;配套商业总建筑面积≤96524M2;具体规划设计要求详见增城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用地规划条件》(增规条(2009)第62号),有关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文执行;
8、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
9、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0000万元;
10、增价幅度:人民币500万元。
二、出让地块的竞买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申请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联合竞买的,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竞得的地块不得分割。
2、增城行政区域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须在增城行政区域内预先核准成立控股以上独立核算企业法人作为项目法人,地块成交后,出让地块应登记在项目法人名下,由项目法人对出让地块进行开发经营。
3、在增城行政区域内有闲置土地或违法用地记录的不得参加竞买。
本次挂牌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22日16时(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到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八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11月25日至2009年12月22日16时(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到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八楼向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12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将在2009年12月22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增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大楼一楼;地块挂牌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8时30分至2009年12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截止前一个小时内,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八楼
联系电话:(020) 82628955
联系人:张先生
开户单位:增城市土地房产交易所
开户行:广发行帝园路办
帐 号:129003520010000101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增国房挂牌告字(2009)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