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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专家观点集锦

房产税应体现治本为上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纵观市场全局可以发现,住房福利分配制度向市场化配置发生演变以来,已有较丰富的实践探索,现在基于经验总结和政策理性,应明确地树立房地产领域宏观调控层面的“双轨统筹”框架目标,“让政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如果我们通盘考虑市场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就必须在信贷手段、行政手段之外,加上改革深化、制度建设、法制进步因素,才能在“标本兼治”中,体现“治本为上”的调控高水准,回应各个方面的关切。
  开征房产税的可行性或必要条件在于,第一,“土地出让金”的经济关系需合理地予以明确。第二,以往“土地出让金”价位的“落差”,可按“区别”方式稳妥处理。第三,应澄清国有土所有权与房产税无硬冲突。第四,还应澄清:技术、管理方面无硬障碍。第五,应积极稳妥化解中国“小产权房”、“经租房”等特殊问题。目前,应通过房产税“试点”,改进调控推进制度建设。现在,较便捷的路径已经形成,先建基本框架,再徐图改进。还应积极征求各方意见,开明地展开讨论、组织听证、作情况通报。
 
房产税明年3月之前推出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
从十七届五中全会的提法来看,房地产行业在中国经济中的作用和定位已经发生了显著变化。这次没有再提GDP,而是着重要拉动内需行业在GDP中的比重上升,投资让位于消费,房地产作为投资类的行业未来肯定要为其他行业让出一些空间。
去年房地产行业是拉动经济的龙头,今年如果不调控的话可能会从龙头变成祸首,因为现在的情况太复杂了,尤其是通胀预期持续上行、汇率调整。
  房地产价格上涨从来和通胀结伴同行,在通胀预期持续上行的负利率时代,老百姓肯定不愿意把钱存入银行,而是要拿出来买房子买资产,导致房价不断上涨。另一方面,人民币汇率上升后,热钱就要涌入,再加息,热钱更涌入,所以又推动了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在此背景下,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势在必行,就是要给这一匹狂奔的野马套上龙头,留出空间,实现整个经济的布局。
国庆前出台“限购令”就是为了封死楼市炒作空间,为加息做准备,以免加息后热钱涌入继续推高房价。“限购令”后,房产税试点可能会很快推出。如果以前是论年数,那么现在就是论月数了,很可能在明年3月人大召开之前推出。因此,未来几个月房价不会大涨,如果调控政策严格落实的话,老百姓的预期可能会改变,房价只会平稳甚至会下调。
  
房产税可以增加地方财政合理收入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
 房地产如今是中国第一大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支柱。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7万亿元,占全国消费品零售总额12.5万亿的56%。房地产的快速发展不但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增长,而且让靠出让土地为手段的地方财政收入提升不少。但是由于国家18亿亩耕地红线,土地面积正逐年减少,很多地方已经无地可售,所以希望通过房产税来逐步替代土地出让金,通过已经卖出去的房屋征收财产税这样的保有税,来增加地方的收入,而不是通过卖地来收入,这样才是合理的、稳定的制度,也体现了社会公平。
    房产税的开征也是调控政策中的一项举措,肯定会对进入楼市炒房者是一种遏制,但能否立竿见影,暂不好说。
 
房产税只考虑针对高档住房
重庆市长黄奇帆
重庆的房价是基本合理的,重庆并不会针对所有商品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目前考虑只针对高档住房。
重庆现在实行的政策,是“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遏制”的思路。也就是说,重点将对高端住房比如别墅等进行遏制。所谓高端房,就是指价格在重庆的平均房价3倍以上的房子,对这样的房子重庆市政府拟收取1%的房产税,今年3月重庆市政府已将这一方案上报,是否能通过审批还在等待中。
 
房产税试点可能从增量、高端开始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
  就国际而言,建筑被称为铁杆庄稼,年年稳定收割。通常征收的两个前题一是产权,家庭收入与持有情况,房屋价值等信息充分清楚、透明。二是税收用途清楚,以支定收。是基层地方可持续的税收体系。中国应改革,减少前期生产环节的税费,变为后者。
  目前的房产税试点,可能从增量、高端开始。一是普惠制度基础不变,由地方政府决定普惠的免征标准。如第一套,或不管几套而按人均面积减免,或按房屋资产价值等方式确定标准。二是按房屋评估或市场价值定打折基数做为税基,从经营性扩大到非经营性住房。三是个别城市试点找出问题,以不增加普通居民负担为基础。目前,房产税是否试点、如何试点,尚未明确,但肯定是一系列税制改革中的一部分。房产税无法解决房价上涨问题,但会影响上涨曲线;改变政府趋利动机,调整税制结构;有利于经济长期稳定发展。如政策出台,首先应向社会解释清楚,目前的试点不是都收,而是只针对特定情况征收,多数免征。
  但如果只按特大户型或别墅征收,则可征收的对象就极少。香港这种E型的房子“160平米以上的住房”只占总量的2.5%左右,中国单套100平米以上的住房占总存量的比重不到20%,北京不到17%。估算人均如按60平米减免,则总可征收率在3%以下,不会对税收和市场产生影响。
如按套征收,则所有人都将大套当第一套申请减免。否则只有一套的退休老干部就成了被征税的主要群体了?
 
房产税启动越早越好
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
 当前房地产价格总水平受到城市结构、住房结构、市场结构及人口结构影响,主要包括城市公共分配资源不平衡、保障房建设相对滞后、租房市场不发达及80后靠父母买房等。
京沪穗深等少数城市的房价暴涨在全国房价上涨中权重极大。住房问题既是经济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因此应当坚持和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各级政府部门需要采取举措,来改善住房市场的供求结构,例如通过区域规划和相应的制度安排来适度分散公共资源,有意识地制定政策鼓励企业向中西部扩展,加快保障房体系建设,以优惠政策培育租房市场,引导树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念等。
相对于房价,房地产税税率很低,对房产税抑制房价的作用难以期望过高。但征收房产税非常必要。事实上早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就已提出物业税,其重要意义在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对工业的过度依赖,因此这项税制改革启动越早越好。
 
房产税不能纠正城乡贫富差距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
  房产税是一项长期政策,而其他政府的调控政策,如提高首付款、提高按揭贷款的利息、限制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房等,都是短期措施。房产税的征收还起到调节社会财富再分配的作用。此外,中国的税赋已经很重了,再开征一些新税种时,要减少一些原来征收的税种,不要再加大人们总体税收的负担。
  目前造成城乡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是房产泡沫而不是收入,城乡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根本问题在土地上,即城乡土地性质不一样。城市土地可以通过商品房转化成城市居民的财富,而乡村土地不能买卖,不能转化为财富。根本方法是让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享有同样待遇。房产税不能纠正这一倾向。
 
地方政府给力房产税
全经联研究院副院长陈宝存
舆论流传甚广的土地财政问题实际是错误的。
土地出让收入总额,自2006年之后的上升是成倍的,从6000亿元到1.59万亿元,土地价款一直居高不下。
  但我们忽视了一个数据:土地出让净收益。这个数据从2006年到2009年,大约是3000亿元、4000亿元、4000亿元、1992亿元。我们看到的是,随着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的大幅增加,土地出让净收益的比例越来越低。原因是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成本大幅提高。
  那么,究竟土地出让收入对应的土地出让成本到底是由哪些成分构成的?从2009年土地收支数据看:2009年,全国土地出让支出中,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985.67亿元,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为40.4%;用于土地开发支出1322.46亿元,占比重为10.7%;用于城市建设支出3340.99亿元,占比重为27.1%;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为433.1亿元,占比重为3.5%;用于廉租住房支出187.1亿元,占比重为1.5%;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土地收入用于职工安置等支出1191.17亿元,占比重为9.7%。
  那么,地方政府对于房产税的热情也就顺理成章了。至于房产税是否能够成为抑制房价的利器,目前还看不出来。虽然我们的很多专家学者甚至政府官员,寄希望房产税的征收挤压投机者抛售,但是我认为这是基本前提的问题,也就是投资投机者的占比究竟有多大?
  同时,对于旧城改造较好的城市,回迁安置房一般每户也是三五套的,我们如何征收他们的房产税?要知道这部分人群绝对不是富人,他们生存的依靠恰恰也是并非自住房的出租收益。
市场会不会因为房产税的征收导致房租价格的上升,这是有待观察的。供需失衡下的市场,继续卖方市场还是不可改变的。这也是我们限购思路的无奈!
 
征收房产税不能使老百姓增加额外负担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
征收房产税应该达到两个基本目的,一个是遏制炒房,遏制投机,第二个就是征收房产税不能使一般的老百姓增加额外的负担。
  征收房产税应该有一个免征的界限,比如多少房就不要征税,就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应该有起征点。房地产税的实施,就是要让房屋的价格恢复到理性的阶段,让中等以上收入的人买得起房,但是养不起房。所谓买得起房就是价格在理性的范围之内,中等以上收入的人通过一定的资助,通过政府的资助可以买得起房,但是他要买多余的房,买更大的房,那养不起,超过一定的面积,就要征税,而且这个税要征得使当事人感觉到不应该买那么大,更不应该买那么多的房放在那儿,因为保有这个房产是有成本的,而且要让这个成本比较高。所以,应该超过一定面积征房产税。究竟多高,是值得研究的,一定要高到养不起多余的房,更不能买房囤在那想投机。
  房地产税征收以后,它的最大好处就是遏制投机,引导居民合理消费,不至于过分地超经济水平,追求奢华,追求更大的房子,住的舒适就行了。
  土地是国有不应该成为开征房产税的一个障碍。因为征收的是财产税,作为财产,不动产,它总是有它的使用年限的,就应该征税。
 
房产税无法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李稻葵
 房产税无法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对于抬高了房价的投资者而言,一点儿房产税对其毫无影响,而对于自住的人,好不容易买了房子还要交房产税,从这一意义上说,房产税把打击对象弄错了。
 
将房产税用于公共服务才真正有效果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
目前发达国家普遍都征收房产税,并且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在国外,不仅有房产税,还有一个房屋闲置税,如在法国,如果房屋空置一年,还要征收10%的税。仅仅开征房产税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进一步健全税收制度,将房产税用于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民生,才能真正有效果。
 
房产税争议中的“缺席者”
香港岭南大学教授兼中文系主任许子东
  房产税的争议越来越大。支持者认为可以抑制房价,帮助弱势群体,减少贫穷差别,既促进社会和谐,又新增地方财政收入;反对者质疑抑制房价效果,如所有房均征税则加重民众负担,为了政府收入而新增税种,法律上或有问题,技术上亦有困难。
  我也不知哪种看法正确有理,只觉得这么重大的事情(于政党,是决策;于政府,是政令;对国家,是法律),似乎有些人不应该缺席。
  第一,专家学者缺席。现在社会传媒各种声音,有业内人士、读者网民,有貌似专家内行的,也有普通百姓。为什么没有几个全国性的专业学术会议,请各大学、各经济机构的研究者从学术上讨论房产税在法律层面、政策层面及经济层面的各种相关问题呢?真正的专家,即便是利益相关者,申报清楚,照样可以进行研究。这样的学术会议,全程转播报道,自然会有观众。
  第二,民意调查缺席。现在也有各种调查,根据点击率、跟帖或相当任意的范围,凭印象,随语境,数据可能片面。能否有类似的收视率调查之类的机构,即比较专业的民意调查机构,告诉我们在一定范围内,多少人赞成/反对某一种房产税方案,赞成/反对的理由、依据是什么,还有参与意见者的基本情况如何,等等。
  相对科学、专业的民意调查制度,比组织“读者来信”制造民意迎合政策,或盲目跟随个别事件的“网民民意”要靠谱一些。
  第三,人大代表缺席。房产税牵涉到大部分民众与政府的利益关系,政府是利益相关方,是否应该全权制定游戏规则?足球裁判能由比赛的一方出任吗?税是政府税务部门收的,交税的法律原则也由税务部门定吗?在这里人民代表大会不应该缺席,这个道理很浅,这条道路很远。
 
房产税出台应慎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处处长文林峰
在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没有彻底解决的时候,出台房产税在短期内可能抑制一部分投资,但不应简单认为房产税出台后就能够抑制投资和房价。房产税不是万能的,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复杂,其出台应该非常慎重。
房产税是一种资产税,应以资产的评估价作为税基。但我国以评估价格征收的基础还不具备,因为没有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管理系统,无法短时间内把全国城镇一亿多套住房估出价格来。同时,还有大量的低收入家庭要免税,这又跟诚信系统密切相关。而住房档案管理系统、诚信系统、评估体系等征收房产税的基础现在还很欠缺。
  
征房产税无异从人民身上割肉
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
  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楼市调控“核武器”的房产税的征收无异于从人民身上割肉。
  房产税根本就不合法,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征收房产税只会造成地方政府的滥权和更大的腐败。资金就是滚烫的岩浆,政府拿税收压得资金没出路,资金就会像岩浆一样,寻找最薄弱的地方爆发,最后的结果就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彻底崩溃。
  所有税收征收的法理基础是你赚了钱,要跟政府或是社会共享,要有对社会的回报。但是房地产收税,是要在老百姓没有赚到钱的情况下去收,老百姓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是不创造收入的,这等于政府直接往人民身上割肉。更何况还不是普通的割肉。以杭州为例,市政府每年卖地的收入是400亿元,而一旦开征这个税,收入就达到500亿元,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这个税只会造成地方政府的滥权和更大的腐败!
  中国房产税的这个概念是从美国来的,但是美国搞房地产税的本意是要抬高楼价。中国现在很多人、包括很多学者,根本就没搞清楚房产税在美国是起什么作用,就盲目鼓吹支持开征这个税,这是非常危险的。
 
靠房产税把房价打下来,难!
原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成思危
国外确实是有收房产税的,但是中国的问题是怎么收?如果是第一套房都收,那这实际就增加了老百姓的税负,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等于抬高了房价。如果第一套房不收,收第二套房,那就涉及到第二套房怎么认定的问题。可以把这个房子说成是兄弟姐妹的,甚至农村亲戚的。另外还有像现在有些人是异地买房,算不算?收不收?而现在想利用收房产税把房价打下来,我个人认为效果不会很明显。
 
房产税难以解决根本问题
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
房子不会涨价,而且会折旧贬值,相反,是土地在涨价,且具有增值价值。购房者并不拥有土地产权,只借来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权,并为此已经支付了高昂的土地使用费和土地占有金。拟推出的房产税实际上是对房子及下面的土地整个征税,为什么还要交这个税呢?
  根据1986年房产税的有关规定,物业税和房产税区别在于是否对每个居民收取。房产税对工业和商业单位征收,对居民不征收,物业税对每个居民都要征收。拟推出的房产税对每个居民都征收,其实就是物业税。
  征收房产税,将考验领导层智慧。房产税征得轻,对房价没有调控作用,甚至会把房产税转嫁到买者和租者头上;如果征得重,可能会导致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全面冷却,后果非常严重,中国可能成为第二个经济萧条20年的日本。
房价暴涨很大程度上是这些年货币过量投放的结果,并不是投机炒房客炒出来的。调控房地产应从根本上抓起,应减少货币供应量、提高利率和征房产交易增值税,并且切断地方政府和土地的血肉关系,彻底改变、摆脱土地财政的不良格局。
征收房产税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会增加百姓的赋税,希望政府官员对此事慎之又慎,反复调研。
 
房产税不是调节房价“特效药”
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陈国强
房产税不是调控房价的“特效药”,它是一个长效机制,或者是未来完善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用信贷、土地等常规手段来调控,就好比是以西医的方式来治病,这个效果比较容易见效。那么房产税就像中药,其效果不会立竿见影,它是税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将来这个措施出台,是促使楼市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长效机制、基本制度。
房产税是地方税,可以很大程度上改善地方政府财税收入结构,减少过去很多地方政府高度依赖土地财政的格局。所以,对地方政府来说,房产税的增收很大程度上会优化它的结构,使地方政府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来源。在国外,房产税是地方财税收入当中非常重要的渠道。
  但是,从抑制房产投资,增加居民的税负负担来说,它实际上影响是有限的。对于以投资为主的群体来说,房产税的确会增加其持有成本,也会改变大家的预期,投资房产会增加风险因素。当然,对于持有多套房产,投资高端房产来说恐怕面临的税负会更多一些。
 
房产税改革目的并非调控房地产市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所长高培勇
房产税税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公平市场竞争,调节收入分配。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财产税,房产税更多是作为一种调节我国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的手段。作为我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房产税改革最主要的目的并非调控房地产市场,公众应正确理解当前推进房产税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开征房地产空置税?当然可行
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
中国的房地产市场应该说是历史上发展最好的时期,但也是问题最突出的时期。最特殊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房地产投资需求膨胀,造成大量存量房地产长期闲置;二是房地产价格的较快上涨和大幅波动。于是,人们对房地产税制改革更是寄予厚望,试图通过开征房产税等手段,解决上述问题。
房地产税制的功能首先是对不动产征税,让政府有足够的收入提供公共产品,然后才是对于价格进行调节。如果房地产税制合理,税基、税种和税利安排得当,能对房地产投机起到打击作用,但是想完全借助于税制解决房价的大幅度波动问题,并不十分现实。
  开征房产税是一个时间问题,从开发流转环节转换到保有环节征税,我认为至少需要20年。
  一旦开征房产税将对于房地产市场产生短期的强大冲击,市场至少调整3-5年,短期内将使人们产生强大的心理负担,导致房地产的需求减少,房价下跌,而且是深度下跌,而一旦房地产价格缩水后,游资会抢先进来。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最近进入香港楼市的就是游资,一年后促使香港的房价涨了一倍。
从目前来看,开征房产税还存在诸多难点,比如消费者在过去买房时已经缴纳了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又比如开征房产税主要面向城市中产阶层,会一定程度抑制内需扩大等等。我的观点认为,目前比较适宜的是开征房地产空置税,除去自住或已经缴纳出租税费的,对空置房进行征收。
 
反对开征房产税
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
  近期,各地风传即将开征房产税,我持反对态度。原因如下:
  第一,政取民予,民更瘦。中国经济增长的蛋糕,无非是政府、企业和居民三者来瓜分;然后才是富人、中产阶级和穷人的分配。以2009年为例,3.4万亿元放入了政府或企业的腰包。而此次欲开征的房产税,则意味着政府又向民众多征收了一块。
  第二,税乃国器,用之有据。税收政策自有其程序,不能无凭无据,太情绪化。目前,地方政府似已急不可待。但其征税依据是1986年的一则文件——国务院授权了地方政府可以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试想,在24年前,中国甚至还没有 “商品房”这个概念,当初的文件似乎也仅仅是向有酒店商铺之类的企业征房产税,而如今,它突然变成了地方政府向居民所拥有的各种房产征税的法理依据。我们只能惊叹要么24年前的法规预见性太强,要么地方政府官员的想象力太好。
  第三,非我财,不纳税。就房产税而言,如果商品房统统盖在租用的土地上,那么若开征房产税就应扣除土地价值;如果对土地和房产合并征税,那么就应明确商品房土地永属民有。
  第四,不能以给予为名,行征取之实。房产税说到底是政府从民众手中取走财物的行为。在过去10年的房地产膨胀进程中,中央和地方财力强盛,仅财政国库现金就达3.5万亿元,但对保障性住房的投资和供应并无明显改善。
  第五,只看财富,不看负担,可能丧失了公平税负的起点。计算财产,起码应是财富扣除负债,再扣除赡养负担等可免税额,对余额部分再行纳税。现在房地产税只看到居民财富最大的一块,对负债和家庭负担等一概视而不见。
  第六,不问为何购房,只管借房生财,是治标不是治本。
  第七,良好的动机不能为恶劣的后果做辩护。在中国住房自有率高达92%的背景下,为什么征收房产税会被认为符合民众利益?现在看来,房产税就像手术刀,不问病理、不看病灶、不管不顾,先下一刀而后快,至于下刀之后的结果,似乎不在考虑之列。
 
坚定支持房产税
知名财经评论家叶檀
  我坚定支持征收房产税,目的是摆脱土地财政综合症、建立地方公共财政体系、为资产泡沫降温。但是,房产税不一定降得了房价。
  房产税能否降房价是个伪命题,任何一个问题都需要明确的前提条件,只有浮动汇率与严格的货币纪律才能降房价,固定的低税率不可能抑制房价。
  不同的经济体征收房产税的效果截然不同,德国与香港同样征收房产税,德国房价稳定,香港却成为全球投资者的乐园。根本的原因是,德国经济从来没有以土地为纲,反观香港,对土地却竭泽而渔,政府财政依靠土地,垄断巨鳄从土地获得暴利。
  德国以严厉的税收政策抑制房地产投资者,对于土地与房地产征收浮动税率。在土地税上,政府对于自用式房屋购买者和其他土地买卖经营者进行严格区分,不同对待。该税名为土地税,实际上是政府向德国境内的地产征税,税金的多少则按照登记的地产状态和价值确定。德国不仅有房产税,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首先要缴纳评估价值1%-1.5%的不动产税,房屋买卖还要交3.5%的交易税,还有本质上的资本利得税,买卖盈利缴纳15%的差价盈利税,十年内出售即参照公司税标准征收资本收益的25%。土地购买税和资本利得税的适用范围还包括买卖房地产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高,税收就大幅上升,投资者无利可图。
  而国内,土地财政、通胀压力与温柔的资本利得税一应俱全,房价想不涨都难。今年出台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政策,2010年前三季度,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累计接近9000亿元,同比增长七成,大型的标杆房企依旧不差钱,拿地热情不减。税收没有彻底改革的指望。没有严格的财政与货币纪律,没有抑制投资的税收体制,没有充当公共利益维护者的代表,只想象征性地0.3%的房产税,房地产市场在受惊之后,还会大涨大跌,成为投资者乐园。
 
来源:《中国地产总裁》杂志      时间:2010/12/23 14:25:45>